日前刊發《一個差點釀成的醫療事故》的報道,反映了北京朝陽醫院某醫生差點為患者錯開3倍輸液藥量、醫院糾錯機制險些失效的問題,引發熱烈反響。
開錯處方、過量用藥、錯辨病人身份……醫院里,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上的些微“誤差”,都直接關系著病人的安危。當前,醫生出錯后一般怎么糾正?存在哪些問題?醫院怎樣才能做得更完善?記者在香港、廣州、武漢等地進行了了解。
醫院糾錯有何辦法?
執行“三查七對”,同時探索建設電子系統,力爭開錯處方即時報警
記者從廣東某三甲醫院了解到,醫生開錯藥的事件時有發生,但現在醫院對此也較為重視,制定了監管措施。有些醫院還對醫生開錯處方、亂開處方進行點評、公示,建立了追責和經濟處罰措施,直至取消醫生處方權。
據了解,該院曾發生過一次藥房拒絕出藥的事情,原因是醫生所開處方中有門冬氨酸洛美沙星這個藥,而該院的臨床藥師指出,此藥不適合給18歲以下患者使用,由此避免了一次可能的醫療事故。
廣東省衛計委副主任廖新波介紹說,在防范醫生開錯處方、亂開處方方面,廣東省依據衛生部“三查七對”等規定,出臺了一系列監督管理措施,保證在醫生開錯處方、開大處方、亂開處方時,藥房拒絕出藥。
據一些醫院的查對制度介紹,“三查七對”中的“三查”指“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對”指的是“對床號、對姓名、對藥名、對劑量、對時間、對濃度、對用法”。
廣州多家三甲醫院還安裝了“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系統中即有“處方藥量監察”、“處方用藥超時監察”等,醫生開大處方,或開錯處方,將兒童的劑量開成了成人劑量,系統將自動報警。系統每月還會統計使用數量或用量增幅前30位的藥品及用藥數量前10名的科室、開方用藥前5名的醫生,在醫院內網公布,并每月抽取病歷進行用藥合理性分析。
武漢市中心醫院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合理用藥電子預警管理平臺”,平臺的預警機制包括合理用藥實時預警、單張處方用藥種數預警、用量預警、處方張數預警、處方金額預警等。平臺投入使用當年,武漢市中心醫院就對個別異常波動的藥品及時采取了停藥和限制處理,并由紀委對系統預警的醫生進行了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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