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的規定,不參加實習不能獲得實習學分,不能依時畢業。
小杰,南海鹽步職業技術學校的一名學生,9月9日到中山東鳳鎮一家公司的生產區實習,27日帶病工作10個多小時后猝死,年僅16歲……(資料圖片)
16歲的小杰再也醒不過來了。上個月,他與同為南海區鹽步職業技術學校的兩百余名同學,按學校安排到中山市東鳳鎮一家工廠實習,每天工作十個半小時。9月27日一早,小杰帶病工作一天后被緊急送院,經搶救無效后死亡。
痛失獨子的葉女士認為小杰生病后請假未獲批準,系“過勞死”。但校方回應稱,駐廠老師并未接到小杰的請假申請。而出事工廠代表承認廠方工作存在疏忽,并已到佛山與小杰父母協商賠償事宜。
事發:
小杰帶病工作一天后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葉女士不會想到,9月27日一早接到的那條短信,竟成了他和兒子小杰的最后一次文字交流。“好暈,好唔舒服,咳嗽。”11天過去了,這8個字一直在刺痛著她。
看到短信后,葉女士立即給兒子小杰打電話,但無人接聽。事后調取的工廠監控錄像顯示,當天早上7時40分,小杰進入中山東鳳鎮一家公司的生產區開始工作。
上午10時許,葉女士接到兒子的來電,說自己在廠里看醫生,被診斷為發燒,吃了藥,“我讓他向駐廠的老師或工廠班長請假,但他告訴我,他申請了病假,卻沒有獲得批準。”
工廠監控顯示,晚8時5分小杰回到工廠宿舍。根據學校事后了解,當天小杰除了看病、吃藥及規定的休息時間,一直在帶病工作,而且按工作需要,他得站著干活。
晚9時許,父親接到小杰同學打來的電話,說小杰昏迷后被送往醫院搶救,他們立即驅車趕往中山。
晚10時許,他們卻接到了噩耗——小杰走了!
目擊:
前一天還有說有笑突然就不行了
“在身邊發生這樣的事情,都哭得不行。”目睹小杰亡故的室友阿衣(化名)回憶。事發當晚8時30分許,阿衣回到宿舍,見小杰躺在床上,他以為小杰在睡覺沒去打擾他,“不確定他是否不舒服。”
過了10多分鐘,室友見小杰全身發白,“手、嘴唇都是慘白的,像失血過多一樣,叫他也沒有反應。”阿衣稱,“我們當時不知道發生什么了,大家商量后打了120,但沒車。”
隨后,阿衣和3名同學一起將小杰抬下樓,“我們4個人一人抱著他的身體,一人抱住腰,兩人抬腳。”小杰身體偏重,4人將其運到籃球場時,一些同學也過來幫忙。隨后,廠方找來一輛車將其送到附近的東鳳醫院。隨后醫生奮力搶救,還是沒能挽回小杰年輕的生命。
“我跟他實習才認識,感覺他身體沒什么問題,整天有說有笑的,性格蠻開朗,”阿衣稱,“想到他已離去,至今都不能接受。”
入廠前體檢三人不合格小杰不在三人之列
家屬稱,小杰生前注重鍛煉,從沒得過什么大病。“家里有跑步機等健身器材,我們給他辦了健身卡,還常開車帶他到空氣清新的地方跑步,他一直都很健康。”
記者了解到,9月11日與中山東鳳鎮該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廠方組織學生們體檢,239名鹽步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中,除有3名學生因空腹體檢,體力不支暈倒外,其余身體健康情況良好,具備入廠工作的條件。學校記錄顯示,小杰并不在這3名學生之列。
家屬:生病也不讓請假懷疑因過勞而死
小杰的家人稱,小杰1996年出生,是家里的獨生子。他的突然離去,讓全家人頓陷沉痛。葉女士稱,杰仔9月9日前往中山一家公司,期間經歷了體能軍訓、體檢、崗前培訓,9月11日下午和公司正式簽訂合同,開始實習。
盡管勞動合同中約定每天工作的時間為八小時,但學生們的實際工作時間卻是“十個半小時”,這一說法得到了鹽步職業技術學校李副校長確認。
而令家屬傷心不已的是,中秋節廠里放了一天假還不準學生回家。9月24日小杰表哥結婚,小杰請假卻未獲批準,23日晚父母到廠里直接將小杰接回家。
小杰爺爺稱,實習后小杰瘦了一圈,他說在廠里實習很辛苦。
“他一天站著工作十個多小時,生病也不讓請假,這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葉女士悲痛地說。
校方:未曾接到小杰請假申請
昨日,學校李副校長回應稱,實習的廠家是該校的校企合作單位,學校每年都會安排學生去實習,實習期為兩個月,主要內容是組裝落地扇。此次共有239名學生前往實習,7名教職工也進駐廠區,全程陪護、查崗。事發后,校方已于9月29日撤回在工廠內實習的全部學生。
至于請假問題,李副校長稱,學生實習過程可以請假,此次實習到10天,就有34人因各種原因請假。他還稱,小杰生病后,駐廠老師并未接到請假申請,家長獲悉情況后,也未與校方溝通。
至于賠償問題,李副校長表示,希望權威部門認定責任,學校也將與家長協商,盡快解決此事。
學生:進廠18天只放過1天假
和小杰不在同一條線的某同學稱,小杰做的是打螺釘的工作,工作很簡單,但不輕松,小杰要一直站著,并且進廠后一直沒換過位置。
該同學還稱,他們過來的時候,廠方稱如果一個月不遲到不早退,他們可以領到2500元(不扣除水電費),“但進來18天,只在中秋節領了100元慰問金。”而在這18天里,廠里也只給他們放了一天假。
部門學生工作勞動強度并不是很大
昨晚,南海區教育局對此事做出回應,稱“鹽步職校學生在工廠正常實習期間突發病亡”。事件發生后,教育部門也感到遺憾,并已成立事件協調領導小組,積極協助和指導處置事件。
通報稱,學校是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學生進行教學實習。學生實習工廠的勞動環境優良,實習學生從事的工作勞動強度并不是很大,工廠有幾間學校幾百個學生同時在一起實習。
教育部門表示,希望家屬、學校、廠方能夠理性對待事件,妥善處理,在死因未明的情況下,建議按照工傷死亡標準給予人道補償。
目前,中山當地警方正就此事進行調查。
律師
實習內容不得為超強度的勞務
藺律師表示,未成年人所讀的職業技術學校,即使是根據教學內容安排,需要安排未成年人到實習單位實習,其實習內容也僅限于學習、觀察、臨摹。假如廠方變相地要求未成年人像成年人一樣勞動,甚至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8小時工作時間,便涉嫌違法。
他表示,如果實習內容為超強度的勞務,則背離了實習的初衷,也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如學生死亡確因超強勞務的工作所致,廠方就負有責任。”
(記者唐金鳳、陳家源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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