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主任:這是進龍灣海濱景區的車輛停車費
律師:收費范圍應限于停車場內的車輛,否則屬亂收費
記者 盧星穎
近日,網友“臺州微爆料”在我市一個論壇上發了一個題為“臺州最坑的進村費”的帖子,引起了網友的熱烈討論。貼子里,“臺州微爆料”說,今年國慶期間進臨海的龍灣海濱景區,除了要交30元的門票錢外,還要繳納20元的“進村費”才能被允許進入景區游玩。
這讓不少游客直呼太“坑爹”。帖子一發布,還引起了數千名網友跟帖,質疑“進村費”的合理性。
車子進村不久就要交20元“停車費”
來自臨海城關的郭翠(化名)國慶假期去龍灣海濱景區游玩了,自駕出行的她剛進南門坑村不久,就被收了20元“停車費”。
10月4日下午,郭翠一家自駕去龍灣海濱旅游景區游玩。車剛開進南門坑村不久,就有一個岔路口。“一條道被木棍攔住了一半,另一條道大敞著。”郭翠說,她的車里坐著一個桃渚的同學,據她了解,被封的那條稍寬敞的路是村子通往景區的主道路,以往車子都從這里過,“但是那天有個中年男子坐在路口,示意我們不要開大路而開邊上的一條小道,說大路只能出不能進。”
郭翠依照他的指示開進小路,沒多遠就被一個戴“紅袖章”的人攔了下來。他二話沒說撕了一張寫有“海濱旅游公司停車管理費”字樣的紙片遞過來,向郭翠收取20元錢。紙片并不是稅務發票,落款是臨海市桃渚鎮南門坑村經濟合作社。
“當時離景區還有很長一段路,我們就納悶了,憑什么要收費?”郭翠說,那個戴“紅袖章”的人告訴她,村里組織了20多個人來看車子,要代收停車費,交了停車費才能進景區。
由于當時人多車多,爭辯不清楚,郭翠的媽媽就交了20元錢。不過,就算交了停車費,郭翠也沒有找到停車位,她只能和數百名游客一樣,在一戶村民屋前空地上停了車。
可是,一走進景區,郭翠發現了不對勁。“景區里還有一個停車場,邊上立著一塊牌子,小型車輛的停車費是10元,大型車輛才是20元。”郭翠說。
村委會主任
節假日多收停車費現象以前也有發生
針對網友和郭翠反映的情況,記者聯系了臨海龍灣海濱旅游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表示,景區停車場的管理與收費都是由南門坑村負責的,他們沒有辦法對此現象作出解釋。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臨海桃渚鎮南門坑村村委會主任金彩勝。
“景區的停車場是由村里承包給個人的,日常的管理和收費都由承包者負責。”金彩勝說,景區停車場有兩個,一個在景區里面,一個在村莊里但離景區不遠。按照臨海市物價部門核定,停車費按照每輛10元的標準收取。“可能是因為那幾天是節假日,所以他們收取了20元。”金彩勝說,節假日多收停車費的現象以前也偶有發生,村里覺得不合理,為此也與承包者多次協商過。
付了停車費,但車還是被迫停在馬路邊,甚至胡亂停在村民的家門口,這又是怎么回事?
“節假日車流量多,景區里的停車場容納不下,只能停到外面來。有時候車流量滿起來,甚至停到隔壁村的現象都有過。”金彩勝表示,車少的時候工作人員會引導游客將車停進景區停車場,停車費進了景區再收;車多的時候,停車費就一并在景區外收了,開進景區的車輛也不會再重復收取停車費。
律師
收費的范圍應限于停車場內的車輛
否則也屬亂收費
南門坑村這種收取停車費的方式究竟是否合理?昨天,記者咨詢了浙江華頂律師事務所章永輝律師。
“停車收費的范圍應該限于停車場內的車輛。承包者組織人員在停車場外收費并且引導車輛停在村民家門口或者村里公共道路上,同樣是亂收費。”
章永輝說,停車收費標準必須經過物價部門備案核準,節假日漲價也需要核準,未經核準擅自漲價也屬于亂收費。“村里雖將停車場承包給個人經營,但也有監督承包者對承包項目實行規范經營,合理收費的責任。如果發現亂收費等現象,村里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權。”章永輝說,消費者若遇到類似不合理收費現象,可以向物價部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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