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蔣忠慧)隨著9月份以來汪某等3名傳銷頭目先后來到黃巖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投案自首,截至9月15日,黃巖警方通過2個多月時間的連續偵查,成功摧毀了3個傳銷組織,共抓獲傳銷頭目15人。目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汪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黃巖警方予以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7月上旬,黃巖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獲取線索,轄區內有人在進行非法傳銷活動。該大隊立即對此展開偵查,很快掌握了相互牽連的3個傳銷組織的頭目身份。7月11日,民警成功抓獲了其中一個傳銷組織中的頭目胡某和骨干成員羅某。隨后,民警乘勝追擊,又將另一傳銷組織中的頭目程某、張某、丁某抓獲。目前,3個傳銷組織中的15名傳銷頭目已先后落網。經審查,這15名落網嫌疑人,大部分是黃巖本地人,他們對自己伙同他人非法進行傳銷組織活動供認不諱。
經查, 2012年,胡某、程某、汪某等多名人員在河南鄭州加入“純資本運作”傳銷活動后,在黃巖發展了近百名下線人員,涉案金額近700萬元。
據落網的嫌疑人交代,在非法傳銷活動中,他們以“純資本運作”投資做生意為借口,規定每人投入69800元人民幣,就能成為該傳銷組織成員,并以發展下線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吹噓每名投資者最后都能獲得1040萬元。
筆者了解到,嫌疑人所謂的“純資本運作”被渲染成“民間資本重新分配”。即會員將69800元的入會錢交給其上線分攤,再去“占有”其下線的錢財。此案中的傳銷組織用以運作的資金就是參加人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而并非來源于商品銷售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