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橋的張女士向當地消保委反映,前不久,她在路橋一家汽車銷售店看中了一輛車子,并簽訂了購車合同,但是沒想到第二天,就被告知要加價。
張女士說,8月5日,她來到路橋一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并看中了一輛橙色的本田飛度,該車配置為1.3排量自動擋,價格為76800元。
“我當時跟銷售人員談好了預付款,還簽訂了購車合同。”張女士說,最后她支付了1萬元,并約定兩周內提車。
第二天,張女士卻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與她簽訂購車合同的汽車店銷售人員。“他就說當時他把車價報錯了,我須再加4000元,要不然這車就不賣給我了。”對此,張女士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預付款,還簽訂了購車合同,哪有再加錢的道理。于是,張女士再次來到了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該店經理協商,但該店經理的態度卻讓張女士更為惱火。
“他說銷售人員不在,而且我訂的這輛車也還沒有到店里,現在跟我談了也是白談。”張女士說,聽了這話,她非常氣憤,便要求該店退還預付款并賠償違約金。
對于張女士的要求,汽車店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張女士便向當地消保委投訴,希望消保委出面協調。
經過消保委的多次協調,雙方最后達成協議:張女士在該車原價76800元的基礎上加價2000元,而汽車銷售商則贈送張女士2年交強險,共計1900元。
消費者:要求商家退還預訂款并賠償違約金,經消保委協調,商家贈送價值1900元的2年交強險,消費者同意加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