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新推出的《旅游法》無疑是給旅游市場帶來了一場地震,坊間關于旅游市場的變化有各種傳言,其中最甚囂塵上的莫過于“價格大漲”、“不能購物”、“團隊游市場萎縮”這三類觀點。《國際金融報》記者通過走訪業內人士,對大眾最為關心的三大熱點進行一一解讀。讓游客在《旅游法》帶來的新環境下放心出游。
自由行不受影響
查詢各大旅游網站,記者發現大部分團隊游產品價格已有不同程度的漲幅,少則一兩千元,多則1萬元不等。旅游者將如何應對產品價格的變化,旅游市場的未來價格趨勢如何,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采訪了業內人士。
“目前自由行產品不受旅游法影響,團隊游價格會產生一些變化,但攜程的價格變化幅度在市場中是相對平穩。”攜程旅行網旅游業務部業務副總經理何勇告訴記者:“與其說是漲價,不如說是報價方式的變化。此前攜程團隊游的自費項目都在預訂過程中明碼標價,現在是篩選后,包含在產品里統一報價,客人的實際旅游支出并不會明顯增加。”
旅游法的施行給業內一些打著“零負團費”幌子招徠游客的旅行社帶來的影響是毀滅性的,但對正規公司的影響不大。何勇告訴記者,攜程在2009年首創“透明團”,交通、住宿、景點、時間安排均可靠可查,讓被消費者詬病的自費、小費、購物等“消費陷阱”無處可藏。“從數年的實施效果來看,從消費者的口碑反饋來看,讓消費透明化是大勢所趨。”
購物可入“透明團”
“我和閨蜜們去巴黎、首爾,就是為了掃貨的,旅游法禁止購物,我們不高興!”這樣一條微博在網上獲得了大多數人的附議。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何勇說,旅游法中提到,“旅行社不得指定購物場所”,這并非是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約定范圍外增加購物點。旅游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購、娛中,購物本來就是重要一環。
因此,相關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強調,旅行社可以在不影響客人利益的情況下,在行程的自由活動時間,為游客推薦部分免稅店及面向當地居民開放的大型百貨商場,“是否有購物點、在哪里購物、購物時長等都是要和游客商榷后,明明白白寫進合同,經游客確認同意后,就不會擅自變更行程的。這也是‘透明團’一直遵循的標準”。
團隊游還會有市場
由于消費者對價格敏感度高,這種統一報價模式帶來的價格上漲勢必會影響消費者的出游意愿,因此,目前流傳著一種觀點:“未來自由行將成為主流,而團隊游將逐漸退出舞臺。”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擔心是不足慮的。相對于自由行,團隊游不需要客人費心費力去挖掘當地旅游資源,并且從住宿預訂、交通接駁、景區門票等各方面為游客提供一應俱全的服務,打包預訂的價格也更有優勢,它自有發展的優勢和土壤環境。
另外,隨著游客對旅游品質、感官體驗和精神感受的需求提高,攜程也一直在對團隊游產品進行創新,推出了業內多個獨創產品形態,力圖將團隊游深度化、個性化、品質化。何勇預測,“團隊游將以更具品質化、多樣化、個性化的形態生存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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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為何難產
中國對《旅游法》的立法工作1982年就已經啟動,但沒能出臺,1990年又組織了一次立法工作,仍然沒有出臺。據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法律與產業規劃研究中心主任韓玉靈透露,該法律在制定的過程中,有很多的問題。比方說,1982年,由于旅游業沒有發展到一定程度,積淀不夠,所以第一次沒有出臺。1990年,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體制發生變化,又擱置了。2013年,當我國旅游業發展到今天的時候,如果再沒有一部法律出臺,對于很多出現的問題,比如說旅游者權益問題、市場發展規范性問題,政府怎么樣去有效地管理問題,都會無法可依。因此,在專家看來,《旅游法》的出臺,最大的好處在于,它給各方都有了一個新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