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在路橋看守所,女檢察官與少年談心。
獨行俠的孤單與渴望——馬靈劍手記
小陽,男,17歲,罪名盜竊罪。
第一次訊問,他別著頭,問什么都說是,有種敢作敢當的爽快勁。但他一直低著頭,不是害怕,也不是漠然,而是一種讓人觸不到的痛。
“為什么反復偷東西?”我問道。
“沒錢,不想工作。”小陽已經懂得回答的套路。
“想過改嗎?”
“不知道。”小陽回答。
“一個人嗎?”我一語雙關。
“一個人。”他遲疑了一下說。
“有過過生日嗎?”
“不知道,沒有。”小陽有些茫然。
“沒錢,不想工作都不是理由,可以告訴我一些事情嗎,比如爸爸媽媽?”
他看著我半晌,嘴巴動了動,卻沒有發出聲,過了幾分鐘,盯著我,說:“不知道。”
孤傲地裝著堅強,但身體卻分明在顫。
我忽然別過頭,眼淚止不住流下來,這是我審訊未成年人以來,第一次落淚失態。
從見這孩子的第一面起,我就感受到他內心那無盡而漫長的孤單。
小陽述說了他的身世,母親生下他后就過世,嗜酒的父親打他到8歲,后來小陽離開家,獨自流浪。他早已忘記父親的樣子。他攤開手,告訴我,很想知道父母手心的溫度有多溫暖。
他說,很多時候,只想找到吃的東西,作案從不帶兇器或其他工具,原因是不想去傷人,傷了人也許一個家就碎了。
這是一個雖然犯了法,但內心依然強大、善良的孩子。一個內心獨立強大的孩子,可能會走向兩個方向,不是成為一名高智商的犯罪分子,就是改過自新擁有美好生活。小陽應該屬于后者,他的內心里仍有渴望,仍有愛心,擁有重新生活創造生活的能力和人格。
在一次心理老師與看守所少年的課堂交流后,小陽寫了一篇文章《健康與責任》,署名寫著“罪犯小陽”,我劃掉了“罪犯”兩字,寫了理由——我相信無論現在還是將來,你都不是一個罪犯,而是一個堅強、獨立、善良的孩子。
原諒與不原諒的交鋒——徐玲麗手記
初見17歲的小陳,白凈、內斂。交談時,他一直側著臉,不敢正視他人的目光。我想象不到一個柔弱的孩子為何去偷東西。
今年2月,小陳在同案犯的帶領下入戶盜竊兩輛電動車。審查起訴期間,小陳對我說:“很后悔,很想賠償被害人損失。”這個孩子能為自己的過錯深深自責,作為檢察官的我應該給他一次機會,讓他重新做人。
我當即聯系了被害人,他表示兩輛電動車剛買就被偷,實在氣憤,除非以購入價賠償才肯原諒。但小陳的家人是外來務工人員,取保候審的錢是到處借的,他父親說現在沒人可借。
可我實在不愿意起訴這個孩子。
我再一次聯系被害人,告訴他:“這孩子只有17歲,這是他第一次犯罪,他只是同案5個人中的小跟班,分到的錢最少,他愿意以鑒定價格賠償。”還是遭到拒絕。
當我第三次聯系被害人時,他有所觸動,問我:“你為什么一定要我原諒他?”我抓住機會說:“這個孩子是真心想改好,也希望盡力去補償你的損失。你的孩子估計與他差不多大,如果他偶爾犯錯你會原諒他嗎?”電話那頭,對方停頓了一會兒,對我說:“算了,以鑒定價賠好了。”
3天后,被害人到了我單位。當小陳將1314元賠償款交到被害人手中并真誠向他道歉時,出現了我沒想到的一幕,被害人硬是將14元塞還給小陳,說是給他的零花錢,希望他以后能學好,并寫下諒解書。
我感到很欣慰,小陳用誠意征得被害人的諒解,我用耐心促成這一次刑事和解。作為一名未檢科的檢察官,我想我們工作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盡最大努力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
案子結了,回訪仍在繼續——張萍手記
一天上午,一個衣著單薄的小男孩走進我的辦公室,怯怯地說“我是小飛,來報到”。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我在想:這個眼睛清澈的孩子怎么會犯罪?我告訴他做筆錄需要父母或親屬陪同,他提出讓養父過來,因為養父比父母更疼他。直覺告訴我,這個孩子的家庭環境有問題。
我查了卷宗,小飛屬于超生,出生10多天就被姑父姑媽帶走。初中畢業后,親生父母將小飛帶到臺州打工,他每月工資全數上交,還要負責全部家務,稍有反抗就會遭到責罵。去年12月,他的哥哥結婚,父母回了老家,臨走時留了一袋大米和20元錢。此時,離發工資還有10多天。之前因向老板預支工資被家人打罵,他不敢提前要工資,于是想到偷市場攤位上的零錢。
“小飛的案子涉案金額不大,又是未遂,這個孩子本質不壞,出于生活困難而實施犯罪,符合不起訴的條件。”我向院領導介紹了小飛的情況并提出不起訴意見,得到一致支持。
我將不訴決定書送到各被害人,他們的反應讓我驚訝,一般情況,被害人都會表現出對行竊者的痛恨,而這些人卻表示同情,并憤憤對我說“這孩子平常干活很賣力,就是因為經常被家人打罵,才做出這事。他的家人應該負很大責任。”
案子雖結了,但我的工作結束不了。我通過電話或面談的方式,多次對小飛及父母進行回訪,父母也意識到和兒子的交流太少,只注重嚴教,導致小飛走上偷竊的道路,表示會改進教育方式。回訪工作仍在繼續,我在尋找心理老師,希望幫助、引導小飛形成獨立的人格。
記者追訪
路橋檢察院成立臺州首個未檢科
探索對未成年人的幫教新方法
“小劉,上次走出看守所大門沒幾天,因為沒錢用,干了錯事又進來。這次出去時,我一定要讓你老家的父母來接你。”
“小彭,你對做什么工作感興趣?我覺得你挺聰明的,可以學些實用的技術,比如廚藝、修車。”
9月5日,在路橋看守所,路橋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的檢察官,與失足少年面對面交談。
未檢科科長張萍介紹,為構建“保護、維權、寬緩、恢復、關愛、救助、回歸、矯正、預防”的現代少年刑事司法體系,今年3月29日,路橋檢察院成立了臺州首個未檢科,實行捕、訴、防一體的辦案機制。截至8月底,共受理案件122件179人,其中不予批準逮捕5件6人,不予起訴8件8人,相比去年同期,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訴人次多了。
未檢科的3位檢察官都是30歲出頭的女同志,她們用過硬的業務知識、愛心、耐心,把寬緩化的刑事政策落到實處,把對未成年犯罪人員的幫教作為重要工作,走出了以前“就事論事”“為辦案而辦案”的老模式。
一直以來,3位年輕的女檢察官都會抽空寫辦案心得。“辦一個案件,救一名孩子”是她們共同的目標。
“讓我兒子給你們送瓶芝麻油”
——一位失足少年母親的改變
前幾天,張萍又給小飛打了電話。小飛告訴她,打算這幾天和家人去公安局退保證金。“那剛好,讓你媽也到我辦公室,聊聊天。”
考慮到小飛父母很要面子,每次約談,張萍都讓他們到她單位。張萍記得7月的一天,她找小飛的母親談話時,這位年近五十的農村婦女,除了對孩子不滿,一直認為這個孩子太不中用,把家族的面子都丟光了。
約好見面的時間剛到,小飛拉著母親的手走進辦公室。張萍站起來,笑著說:“阿姨,你兒子現在和你親起來了。”
“嗯,我暈車。這個兒子讓我操心啊。”雖然母親對兒子還有不滿,但語氣緩和,“他知道我在外面擺攤舍不得買水,每天下班后會給我送開水。房東也跟我說,這個兒子會吃苦,對我貼心,讓我不要把他過去犯錯的事掛在嘴上。”
“是啊,我們都覺得小飛本質上是個好孩子。你們家長更要給他多些關愛。”張萍說。小飛母親又嘆氣地說:“他每天進進出出,很少叫我‘媽’,還是和我不親。”被檢察官馬靈劍叫去談心的小飛,對母親也有怨言,說母親沒給他買過衣服,沒給過他零花錢。
“小飛,以后回家嘴巴甜點,多叫幾聲媽,她下午在這里也說了你的優點。”小飛點了點頭。“阿姨,你嘴上說兒子不好,其實心里覺得兒子有好的一面,以后多些表揚。還有,小飛的衣服舊了,找個時間給他買身衣服。”小飛的母親馬上答應。
臨走,這位曾聽不進任何勸的母親,拉著張萍的手說:“我家沒值錢的東西,明天讓我兒子給你們每人送瓶自家榨的芝麻油。”
張萍委婉地回絕了小飛母親的好意。“這位母親會對孩子做怎樣的改變,我不好說,但至少我感受到她的態度有了改變。”張萍繃著的心稍顯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