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風肅紀促保障
9月9日,溫嶺市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一起村級組織換屆選舉違紀案件,對違紀的大溪鎮上新建村黨員鄭玉兵予以黨內警告處分,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對其余5名黨員予以批評教育,并將此案通報全市。
9月2日晚,為在今年村級黨支部換屆選舉中當選,鄭玉兵在大溪鎮某飯店為本村黨員鄭某忠、鄭某明、周某某、趙某某、張某某等5人提供吃請,支付餐費780元。席間,鄭玉兵向每人分發一包中華香煙,鄭某明、周某某、張某某予以收受,鄭某忠、趙某某未予收受。吃請期間,鄭玉兵要求他們在黨支部換屆選舉中支持自己。9月8日,該村黨員投票,鄭玉兵被推薦為黨支部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
“鄭玉兵身為中共黨員,法律、紀律觀念淡薄,以為他人提供吃請的方式進行拉票,妨礙黨員自由行使選舉權,其行為已違反了《浙江省防止和查處村級組織換屆賄選行為暫行辦法》第三條的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溫嶺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建斌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浙江省防止和查處村級組織換屆賄選行為暫行辦法》等規定,溫嶺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鄭玉兵黨內警告處分,大溪鎮黨委決定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對鄭某忠、鄭某明、周某某、趙某某、張某某等5名黨員予以批評教育。
“嚴肅選風選紀,防范和查處賄選行為,是這一輪村級組織換屆工作的重點。”市紀委一名負責人說,8月20日,浙江省紀委等7部門已明確了賄選的九種情形,我們將把嚴肅選風選紀貫穿村級組織換屆工作始終,對違反換屆紀律的,保持從嚴從快查處的高壓態勢,做到發現一起、嚴查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
背景鏈接:
《浙江省防止和查處村級組織換屆賄選行為暫行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賄選,是指在換屆選舉期間,競選人及其親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手段收買本村選舉人、選舉工作人員或者其他相關人員,企圖影響選舉人意愿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向選舉人贈送現金、存單、銀行卡、會員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實物等進行拉票的;
(二)為選舉人提供吃請、旅游、休閑、健身、娛樂等消費活動進行拉票的;
(三)以慰問、幫扶名義向選舉人變相贈送財物進行拉票的;
(四)以交保證金形式,許諾當選后將保證金分發給選舉人進行拉票的;
(五)以許諾當選后贊助村級組織或群眾團體活動經費、免除村民債務、給予選舉人其他利益或好處等進行拉票的;
(六)以違反規定分發村集體資產、用集體資金為選舉人交納各種費用進行拉票的;
(七)向其他競選人送錢送物或給予某種利益,讓其退出選舉的;
(八)以賄賂等手段誘使或收買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中進行舞弊活動的;
(九)利用其他手段進行賄選的。
第十四條對經查核屬實的賄選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處罰;違犯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同時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投票選舉前查實賄選的,一律取消候選人(自薦人)資格;已經當選的宣布本屆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