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親和牌,減少執法抵觸面
9月9日,在溫嶺市松門鎮政府組織實施下,成功拆除了該鎮北沙村村民潘某的三間住房。至此,影響“75省道南延椒江二橋至溫嶺松門段”工程的唯一一處障礙被全面清除,標志著75省道南延段全線暢通。
潘某在松門鎮北沙村地方建有住房三間,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81.2㎡,該戶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已納入“75省道南延椒江二橋至溫嶺松門段”工程(松門段)用地規劃范圍內,其中規劃紅線內101.6㎡被征用。該地塊于2010年10月27日經國土資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已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
2012年4月18日松門鎮政府將征地補償標準、房屋拆遷安置、拆遷獎勵等有關規定以公告形式在北沙村公布。由于潘某以落實的宅基地位置不佳,拒不拆除已被征收為國有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并交出國有土地。構成阻撓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征收土地。今年7月溫嶺市國土局對該戶發出了《行政處理告知通知書》。
經過多次聽證會、協調會等溝通,最終,潘某同意了安置條件。執法人員多次走訪、協調溝通,努力通過民事協商形式解決本案,盡可能避免采用行政強制力的方式來處理,成功勸服當事人的同時提升國土執法的“親和力”,減少執法抵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