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起,《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汽車三包”政策即將實施,難產8年多的政策終于走出迷霧。而不少品牌為了推廣自身形象和服務消費者,在三包強制實施前就已經提前一個月開始自動實施這一政策,下面我們就為您解讀即將實施的汽車三包政策,并為您盤點一下提前實施汽車三包的那些品牌。
“三包”如何包?限制廠家也限制購車者
廠家及銷售者責任:重大故障可換車退車
期限:三包政策中最為引人關注的當然是三包期限。據政策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其中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而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駛里程60000公里,同樣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退換車:對于消費者最關心的汽車退換問題,政策指出,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在這段時間范圍內,車輛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情況,消費者選擇更換車輛或退車,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退貨。
另外,在2年/5萬公里的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車輛或退車。其中,車輛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或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退車、換車。而車輛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選擇換或退車。
最后,三包期內因質量問題累計維修超過35日,或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5次的,消費者可選擇換車。
消費者責任:私自改車、自帶材料保養很可能失去三包
對消費者來說,也不是買了車就高枕無憂了。由于規定的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政策,這意味著汽車營運、生產經營活動而購買使用的汽車產品,并未進入“汽車三包”的保護范圍。因此諸如出租車、公共汽車、運營巴士等均無法享受三包政策。
另外,和其它消費品一樣,私自對產品進行改動將無法享受三包。汽車三包規定顯示,“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按這條規定,消費者只要在非廠方指定維修地點外對車輛改裝、調整、拆卸,哪怕只是外觀改裝也很有可能失去三包保護。
此外,政策還規定,“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這意味著,消費者如想被三包保護,就必須在三包期限內去官方指定維修地點定期保養;如果說明書內還規定消費者不能自帶材料保養,那么自帶材料保養這種行為也將失去三包。
退車、換車需付折舊費
如果消費者在三包期內發生退車、換車行為,并不一定全都能拿到購車發票上顯示的金額。按三包規定,除符合免費更換、退貨條件外(60日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內發生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情況),如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汽車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也就是“折舊費”。
對折舊費具體額度,三包規定也有具體依據。折舊費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千米))/1000]×n。其中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并在三包憑證中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