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積分入學政策已實施了3年,合理、有序地解決了一批新臨海人子女入學問題。根據臨海市出臺的《臨海市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凡在臨海市的新臨海人子女就讀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都必須申請積分,根據積分排名安排就學事宜。如沒有辦理積分申請的一律不予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記者從市消安委辦了解到,為進一步配合消防安全工作,激發廣大新臨海人“主動消防”熱情,新修訂的流動人口積分制政策新增了兩項內容:參與鎮街、村居組織的消防巡查、宣傳等義務活動的每次加1分,最高分限10分;因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受過行政處罰的扣5分,租住消防不合格出租房屋的扣10分。
積分申請的對象,子女入學可由父母積分較高的一方選擇所在鎮(街)進行申請。流動兒童因父母雙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喪失監護權的,可通過其他合法監護人的名義申請。
申請人須是在臨海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新臨海人。若屬半年內新進企業(包括企業整體搬遷)員工、高層次人才綠卡持有者、企業引進人才(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或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中級以上的),且已在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的,可直接申請。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人應在當年的7月31日前向辦理居住證所屬的鎮(街道)流動人口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6月15日前,有關單位會將臨海市公辦學校可接納新臨海人子女就學的學位數向社會公布。屆時請關注教育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局等網站和媒體報道。8月初,有關單位會將全市參與積分入學的新臨海人積分排名情況從高到低確定擬安排入學對象向社會公布。臨海市將采用居住地鎮(街道)接納為主、全市統籌為輔的辦法,按照新臨海人子女積分高低順序先后安排入學。
詳情可咨詢當地鎮、街道的流管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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