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總站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郵政儲蓄郵政儲蓄臺州支行農業銀行臺州支行
新聞熱線:0576-88106106
您當前的位置 : 浙江在線  >  臺州頻道  >  新聞  >  專題  >  警立方
網絡造謠“強拆致人死亡” 路橋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7年09月12日 來源: 路橋公安

  大量危舊房的存在,無疑給城市造成隱患負擔,給人們生活、出行帶來威脅,“破”是為了更好地“立”,“拆”是為了更好地“用”,所以,拆除違章建筑是必然的。然而,有人卻借著這個“拆”,大肆進行網絡造謠,想要大出風頭一把。

  2017年9月7日下午,網上流傳出這樣一個謠言,引發網友熱議。“臺州市路橋區金清鎮政府強拆致人死亡...臺州拆遷死了幾十個人了...”到底發生了什么?小編帶你們解開謎題

  企圖博人眼球發帖虛構事實

  9月7日中午,嫌疑人田某(男,25歲,河南夏邑人)在微信“XX老鄉商會交流群”上看到一段視頻,說是拆廠房時把人給砸死了。

  隨后,田某于當日13時06分將該視頻轉發至個人新浪微博(因視頻被限,未上傳成功),并發表了一段“臺州市金清鎮政府強拆致人死亡...臺州拆遷死了幾十個人了...”的文字。

  當日13時07分,田某又再次轉發同一條微博信息,帖子在網上持續發酵,被引發熱議。

  事發后,金清鎮相關部門立即發布權威信息予以澄清,路橋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立即展開核查。

  亡人乃意外事故田某擾亂公共秩序

  經查,早在當日上午,在金清鎮新聯村某違章拆遷區進行拆遷工作的某房屋拆除公司員工張某(男,64歲,路橋金清人),在拆除違章廠房時由于操作不當導致墻體坍塌,被墻上鋼管撞擊頭部,當場死亡。經現場調查,該起亡人事件系意外事故。

  據嫌疑人田某交代,自己是為了在網上“出風頭”,博取看客們的眼球,才添油加醋謊稱拆遷致死幾十人,構建虛假信息,導致事件持續發酵,造成不良影響,分局已于當日晚上在椒江路邊將其抓獲。目前,田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發生亡人慘劇,本就是令人痛心的事情,可卻被不法分子借機胡亂造謠一把,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田某此行此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是逃不了的。

  因涉嫌造謠被法律問責的案例已經不少,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6月1日凌晨,網民“123春去冬來”在百度貼吧的“臺州吧”發帖,稱路橋最近有人白天專綁架單身女,其女友李某于5月6日被人綁架,稱報警后警方不受理。分局經過調查發現,該網友于5月29日還發布過一條信息:女友于5月6日走失,有知情者給予1000元現金的報酬,并附了發帖人的手機號碼。經查,李某為尋找離開的女友,才虛構了“女友被綁架”的情節,最終李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

  6月18日上午,一網民利用微信編造、傳播“竿蓬街一個老人早上嫖娼差點死掉”的虛假信息,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事發后,分局立即開展調查,嫌疑人賀某迫于壓力于6月19日投案自首,最終因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每一起案例都是一次教訓,行為不論輕重,總歸逃不過一個法字。土話說:“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說。”路路提醒廣大市民,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我們都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發布恐慌性不當言論,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不參與網上違法犯罪活動,共同營造健康、文明、有序、清朗的網絡環境。

  同時,對于網絡違法犯罪行為,路橋公安將堅決依法懲處,絕不手軟。

標簽: 造謠 網絡 拘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