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仙居縣紀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一、朱溪鎮朱家岸村違規套取扶貧專項資金問題
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期間,經村兩委干部討論同意,朱溪鎮朱家岸村從各類項目中套取資金87968.6元(其中村民朱某困難戶危房補助款9000元、竹木基地農戶補償款6000元、村自來水農戶補助款13000元),先后用于村里接待、送禮、跑項目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開支等。其中,11000元以獎勵形式發放給部分村兩委干部和村文書朱紅星。
朱溪鎮紀委立案調查后,相關人員將違規領取的獎金退還到村集體。2017年4月6日,原村黨支部書記朱小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項加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村監會主任潘秀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雙廟鄉括蒼村黨支部委員、村監會主任李相連,村黨支部委員應太朋違規領取建房困難戶補助問題
2015年10月,經雙廟鄉括蒼村時任村監會委員李相連提議和村務聯席會議決定,本不符合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申請條件的李相連和時任括蒼村村監會主任應太朋被納入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項目庫。2016年3月,經李相連提議和村兩委會議決定,李相連、應太朋被列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對象,并于2017年1月分別獲得縣建設局下發的9000元每戶的補助款。
2017年3月,通過縣紀委干部走訪發現線索并經進一步核查,查實李相連、應太朋不符合申請條件,二人先后將補助資金退回。2017年7月23日,李相連、應太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括蒼村黨支部書記許和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在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中,優親厚友,將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村干部納入項目庫并領取補助資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溪港鄉仁莊村違規使用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發放村干部誤工工資等問題
2013年至2014年,經村兩委討論,溪港鄉仁莊村黨支部書記王子山與村文書王邦福多次以誤工工資、老人協會裝修的名義,違規報銷費用24833元(其中12678元為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用于吃飯、送禮等村務接待。2013年至2016年期間,仁莊村兩委未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用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發放村干部誤工工資共計87435元,其中超標準發放11645元。
2012年至2014年,仁莊村兩委未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在村運轉經費中發放村干部固定報酬81600元,其中王子山、原村委會主任王洪呈(非黨,現不在職)共違規領取14400元。案發后,王子山個人違規領取的18075元已退還至村集體。2017年7月25日,王子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王邦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監會主任王志洪因監督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也深刻警示我們在脫貧攻堅的新形勢下,必須高度警醒,引以為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要緊盯脫貧民生領域,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那些膽敢向扶貧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堅決查處。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和更加有力措施,集中預防和整治扶貧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把紀律挺在前面,繼續保持從緊、從嚴、從實的推進態勢,加大對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問題,對膽敢向扶貧資金財物“動奶酪”的嚴懲不貸。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有關職能部門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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