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深入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察工作,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九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椒江區章安街道雙洋村黨支部原書記張保龍等人公款吃喝問題。該村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村“兩委”班子經過商量,于2013年6月22日在胡角村某海鮮樓宴請工程相關人員。2016年9月,張保龍和該村黨支部委員、村監會主任蔣岳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另有5名村“兩委”成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黃巖區頭陀鎮上路村原出納金友春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05年至2014年,金友春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村集體資金23萬余元,用于個人日常開支。2016年6月,金友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路橋區蓬街鎮農業服務中心原副主任王觀清收受好處費問題。2005年至2013年,王觀清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多次為他人提供關照,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現金8萬余元。2016年8月,王觀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臨海市括蒼鎮方溪村黨支部原書記、村經濟合作社原社長吳仲堯違規暫支和使用村集體資金等問題。吳仲堯違規暫支村集體資金,長期不報賬,亦不歸還暫支款。吳仲堯還存在揮霍浪費、失職等違紀行為。2016年4月,吳仲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5.溫嶺市濱海鎮百花村黨支部原委員、村便民服務中心原代辦員林一梁挪用公款問題。2015年11月至12月,林一梁在負責百花村2016年度農醫保保險費收取、上交工作時,把部分村民上交的農醫保費用10萬余元存入其私人賬戶,用于石油現貨買賣和償還個人債務。2016年9月,林一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玉環縣清港鎮下凡村會計許桂青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底,許桂青在該村三名村民已繳納保費的情況下,未將其納入農醫保保險系統中,導致上述三名村民無法享受農醫保,損害了群眾利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9月,許桂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天臺縣三合鎮洋頭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建明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4年,王建明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村集體資金歸個人使用。2016年8月,王建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仙居縣橫溪鎮鄭橋小學違規套取資金發放津補貼問題。該小學違規套取學生飯費、教師家屬搭伙費、學前班保育費用于發放教師活動費、獎勵等各類補貼。2016年6月,該小學校長宋寶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三門縣珠岙鎮崗頭村套取集體資金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11月,該村以支付車費等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用于向村干部違規發放補貼。2016年5月,該村黨支部原書記吳元助、村委會原主任鄭志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村村監會主任吳鳳仙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通報指出,以上九起典型案例,涉及公款吃喝、挪用集體資金、工作失職、以權謀私等問題,嚴肅查處這些問題,充分體現了市委、市紀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全市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市委四屆十二次全會精神,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高度重視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到縣鄉、責任壓到基層。要把農村基層作風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重點整治一批黨風廉潔建設問題突出的村,著力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內容,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傳達到每位基層干部,強化警示震懾效果。要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予以嚴肅問責;有關職能部門履行管理監督責任不力、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以問責倒逼責任的落實。
原標題: 市紀委通報九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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