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是個木匠,平時喜歡喝點酒。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因為醉酒駕駛被交警當場查處,并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椒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對此,鄭某很郁悶,因為在酒精測試當天,他并沒有喝酒。
借車上路被查
1月18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在楓南路與東環大道交叉口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為。9點30分,一名駕駛人自北往南駕駛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被交警攔下。交警當即要求該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駕駛人姓鄭,家住椒江下陳街道倪李張村。鄭某說,自己是搞家庭裝潢的,這輛摩托車是向房東借來的,而駕駛證沒有帶。
在對話過程中,交警發現鄭某的嘴里散發出一股酒味,懷疑其涉嫌酒駕,便問“是否喝過酒”?
“人家活都忙不過來了,誰會一大早去喝酒?”鄭某不以為然地說,“我只不過在昨晚10點左右,和幾個朋友在金海商城吃飯時上喝了白酒和勁酒,到現在過去好長時間了,能有什么事。”
不過,交警還是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且鄭某的駕駛證信息顯示為注銷狀態。
“隔夜酒”的威力
民警又將鄭某帶到醫院抽血,檢查血液酒精濃度。面對呼氣檢測結果,鄭某當場目瞪口呆——血液化驗為醉駕。后經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鑒定,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從前一晚10點喝了酒,到第二天上午9點半被查,中間相隔近十個小時,這“隔夜酒”的威力讓鄭某后悔不已。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在日常生活中,交警也查到過不少“隔夜酒”司機。頭晚喝多了,一覺醒來就開車,結果一測酒精超標。有的司機中午喝了一些,休息了一下午,下班回家時以為沒事,一查也是酒駕。
臺州市中心醫院急診內科副主任醫師黃桔秀表示,酒精的代謝不僅與所飲用酒的種類、量、酒精度有關,還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
隨著春節臨近,應酬也會增多,飲酒有時在所難免。因此,交警部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條駕駛紅線絕對不能觸碰,而且不能有僥幸心理,飲酒后應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原標題: “隔夜酒”也厲害 十小時后還是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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