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醫(yī)療保險,給了病人一個保障,可卻有人偽造住院、門診等收據,騙取醫(yī)療保險金。
日前,公訴機關臨海市人民檢察院向臨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臨海市民陳先生犯詐騙罪,法院審理后,判處陳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再追繳近39萬元返還被害單位。
據了解,2009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陳先生因患病在昆明第一人民醫(yī)院做了兩次肝移植手術,期間又患腎病,在天津第一中心醫(yī)院繼續(xù)治療。2009年至2014年初,陳先生通過醫(yī)院附近張貼的小廣告購買偽造的住院專用收據、門診專用收據,由其本人及親屬等人向臨海市社會保障局報銷,騙得醫(yī)療保險金人民幣394988.69元。
后來,陳先生到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另查明,本案在審理期間,陳先生向法院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8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先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偽造的收據騙取醫(yī)療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先生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先生自愿認罪,且退出部分違法所得,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先生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根據被告人陳先生的犯罪情節(jié)及其悔罪表現(xiàn)等,依法對其適用緩刑。故法院依照相關法律,作出了如上判決。
原標題: 偽造證據騙取39萬元醫(yī)保最終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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