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三名男子本想發筆橫財,合伙出資13萬元購買60萬元假幣,不料假幣還沒到手,錢被騙走了。1月23日,仙居法院以購買假幣罪判處“詐騙案中的受害者”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李某45歲,仙居縣白塔鎮人。2007年底,他在湖南省永州市的一家酒店認識了江蘇男子小劉。吃飯時,小劉問李某,有沒有興趣做假幣生意,15萬元起做,真假幣的兌換比例是1:4。
見有這么個賺錢機會,李某很心動。分手時,兩人互留了電話,小劉交給李某9張50元面值的假幣,讓他拿去試試看。李某拿著這些錢先去商店買東西,沒被識破,后來將其中幾張存到銀行,也順利通過了驗鈔機檢驗。
看到假幣仿真度如此高,李某當即聯系了老鄉李某某和張某(二人均另案處理),商定以13萬元的價格買下60萬元假幣。
過了幾天,按照小劉的指示,李某帶著13萬元現金和一只驗鈔機單獨去賓館找小劉交易。到賓館后,小劉又示意李某上了一輛商務車,車上除了小劉還有三個人。李某將現金交給小劉后,對方卻要帶他去另外的地方取假幣。開出去半個小時,車上的人就把李某趕下車揚長而去。
假幣沒買到,現金又被搶了,李某不敢報警,也不敢聯系兩個老鄉,當天就逃往了深圳。與此同時,李某某和張某見李某遲遲不歸,怕出事遂向警方報警。去年4月,民警在深圳市寶安區將李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共同參與購買偽造的貨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購買假幣罪。因其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 花13萬買假幣先被騙再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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