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提醒:今年冬天降水偏少,很容易起火;未經批準,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近日,玉環縣清港鎮一山頭起火,并蔓延至接壤的溫嶺市部分村莊山頭,山火帶綿延千米,13日凌晨才被完全撲滅。我市森林公安部門初步認定,火災為村民李某燒草木灰引發,目前已將其刑拘。
火勢猛烈,撲而不盡
昨日,從玉環縣森林公安局傳來的消息稱:1月12日凌晨1點多,玉環縣清港鎮一山頭起火,直至12日上午11點多,玉環境內的山火基本被撲滅。據說最先起火的位置是在玉環縣清港鎮中趙村,烈火熊熊,加上天干物燥,火勢蔓延很快。接警后,先后有近300名森林消防隊員投入撲救。
而記者從溫嶺市了解到的情況是,這次玉環山火是在1月11日上午12點左右發生的,11日晚上基本被撲滅,而12日凌晨1點多又復燃,并蔓延到溫嶺市城南鎮部分村莊的山頭,到12日下午2點,溫嶺境內火勢得到控制,下午4點還有幾處零星火點。
由于起火點附近,山高坡陡,再加上天色漆黑,給撲救造成了很大困難,消防隊員根本無法爬上陡坡。直至13日凌晨,山火才完全被撲滅。
起火時間點為何存在差異?
從兩個消息來源看,情況基本是一致的,但起火時間點上,存在較大差異。有市民就疑惑了:“按理說,這山火是從玉環燒到溫嶺的,玉環報告的起火時間應該是先于溫嶺的,為何現在還是相反的呢?”
為此,記者昨日也采訪了臺州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局長梁寒生。他告訴記者,起火時間點是按村民報警時間算的。他認為溫嶺和玉環的村民看見起火的時間不同,造成了報警時間上的差異。“現在,起火時間點還沒有確定,我們也還在調查中。甚至,究竟是一場火災的零星火點,引發的下一場火災,還是同一起火災,現在都還不能確定。”
非法野外用火或追究刑責
梁寒生說:“引起這次山火的原因、造成的具體損失,目前還在進一步核實中。”據臺州市森林公安局初步認定,這次山火是清港鎮村民李某在山上燒草木灰所致,目前李某已被刑拘。
今年冬天,降水較往年偏少,天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加上風大,火勢極易蔓延。特別提醒大家:未經林業部門批準,林區嚴禁煉山、燒荒、燒田埂、燒香、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違者或造成森林火災的,將依法給予行政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 燒草木灰釀成山林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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