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法院昨開庭審理安徽駐臺州商會會員湯某偽造文件公章案
2014年下半年,溫嶺52輛校車被閑置事件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等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細致調查并公布了相關調查結果。1月6日下午,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安徽駐臺州商會會員湯某涉嫌偽造溫嶺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
湯某今年30歲,是澤國一家民工子弟學校的校長。十年前,他從師范院校畢業后,就先后在溫嶺、路橋、椒江開辦過6所學校。
2013年4月,湯某成為了安徽駐臺州商會的會員。其后,他牽線搭橋,將客車公司浙江區的銷售經理介紹給商會。商會認為溫嶺民工子弟學校學生較多,成立校車公司有利可圖。于是,商會的幾名負責人向溫嶺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希望成立“溫嶺市校車服務有限公司”,通過市場化服務為當地民工子弟學校,解決學生上下學的難題,但該提議未得到認可。
隨后,湯某聯系了辦假證人員,花了2000多元,偽造了一份溫嶺市教育局《關于成立溫嶺市惠民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批復》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蓋了偽造的溫嶺市教育局公章,并將偽造的文件提供給他人,便于采購校車及辦理工商登記。2013年11月,未獲得許可證的52輛校車開進了溫嶺,但因無法運營而被閑置了近一年,后經媒體報道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2014年1月,湯某又為了方便在松門籌辦學校,在一份《辦學申請報告》的結尾偽造了教育局領導的簽字,然后聯系了辦假證人員,偽造了一枚溫嶺市教育局的印章,加蓋在辦學申請報告上,并以該報告作為租用辦學用房的依據。
公訴機關認為,湯某與人合伙,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并使用,應當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天,法庭并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 偽造公文,安徽籍校長站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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