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騰訊和網易“又”掐上了。騰訊以“網易云音樂平臺”有600余首歌曲侵犯了騰訊斥巨資買下的“專用信息網絡傳播權”,而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訴前禁令”,并拿出300萬元作為擔保金。下一步騰訊如起訴,杭州網易等將成為被告。
日前,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向國內發出禁播令,要求“網易云音樂平臺”及下游分銷商立即停止傳播《時間都去哪了》等623首網絡云音樂。
在知識產權領域特別是網絡版權,在侵權行為尚未通過法院判決確認之前,通過“訴前禁令”的方式先將涉嫌侵權產品禁止傳播,在全國范圍內都比較少見。
少見的“訴前禁令”背后,騰訊網易兩大巨頭在網絡音樂尤其是移動音樂上的爭奪已見硝煙。
騰訊:
買下這600多首歌曲的獨家版權,因此申請訴前禁令
所謂“訴前禁令”,在民事糾紛里的財產保全上用得比較多。在知識產權領域,意思就是在起訴前,先要求對方停止涉嫌侵權行為。
騰訊方面稱,他們已向唱片公司購買了《時間都去哪了》、《愛的供養》等623首歌曲2013~2015年度的獨家版權,今年10月,發現“網易云音樂”平臺將這些歌曲供公眾免費收聽并下載。另外,“網易云音樂”平臺和通信公司的合作,推廣“網易云音樂暢聽流量包”,廣東歐珀公司在OPPO手機中定向內置了“網易云音樂移動客戶端”,里頭都包含了這些歌曲。
那么,騰訊為什么要申請訴前禁令,而非直接起訴。騰訊方面沒有給出直接答復。
浙江省高院知識產權庭法官說,知識產權領域采用訴前禁令,對于法院來說是個非常謹慎的行為,有4個要件——
一,被申請人,也就是涉嫌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
二,如果法院不及時禁止,將對權利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三,權利人必須提供擔保;
四,禁令的做出不能損害公共利益。
對于禁令的出臺,民訴法上有規定,法院在接到申請的48小時內要作出決定是否發禁令,還有禁令發出后30天內,申請人必須提起訴訟。如果最后判決侵權不成立,網易就有權要求騰訊為此前禁令對網易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而騰訊所交納的300萬元擔保金就將用于此。
杭州網易:
已對禁播令提出異議,正在積極準備應訴
武漢中院知識產權庭相關人士說,經過初步調查審查,合議認為,騰訊所訴屬實,所以發出了禁播令。
而這個湖北首個網絡著作權訴前禁令目前已引起國內多方關注。法律界人士關注這個禁令頒發的是否合適,效果如何,因為網絡侵權認定相當復雜。
杭州網易昨天答復錢江晚報記者說,目前他們已經在積極準備應訴,因禁播令已下處于緘默期,不能多說。
錢江晚報記者從武漢中院了解到,網易已經對禁播令提出異議。
不過盡管已提出異議,騰訊還未起訴,侵權尚未認定,禁播令下,如今網友們在“網易云音樂平臺”上已經不能找到這些歌曲了。
如果侵權確立
這600多首歌曲必須下載騰訊播放器才能聽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資深知識產權專業律師孔夏雨分析,騰訊此舉令人有兩大猜想,其一是真打官司,重視知識產權,重金維權;其二,通過訴訟達到打擊競爭對手商業布局,為自身制造利好。試想,哪怕侵權認定,按照目前法院大致的判賠數額一般是每首歌曲500元,600首歌曲整個侵權賠償金額也不過30余萬元,而此次騰訊以300萬重金為擔保,利息都不夠。
而如果侵權確立,對于廣大網民來說,這600多首歌曲必須下載騰訊播放器才能收聽。那么,侵權糾紛的背后是否還是渠道之爭。
錢江晚報記者昨天搜索發現,《時間去哪兒》等歌曲在其他網絡音樂網站上照樣有提供,為何騰訊先和網易掐上了?
“網易云音樂”于去年發布,當時丁磊宣稱將正式打入數字音樂領域,并親身代言,在平臺上與網友分享自己的音樂選擇。而大眾對于“網易云音樂”的良好口碑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高音質的無損音樂,二是個性化推薦。這一年多來,發展勢頭強勁,業界觀察稱,網易云音樂的無損免費音樂下載已經給騰訊造成了巨大的競爭壓力。
在網絡音樂的巨大市場空間,大家都“相中”了其中的紅利,無論是老牌的QQ音樂、百度音樂、酷狗、酷我等,還是新興的網易云音樂等,都試圖從其中分一杯羹,移動音樂的競爭勢必激烈。
而騰訊網易的掐架這也不是第一回了。2012年,在移動互聯網新聞客戶端如火如荼之際,網易曾公開指責騰訊新版新聞客戶端抄襲了網易新聞客戶端,更早的還有網易郵箱和QQ郵箱之爭。
原標題: 騰訊告了網易法院下了訴前禁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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