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10月28日訊(通訊員 蔣忠慧)今年以來,臺州市公安局黃巖區分局城西派出所將深化“警調銜接”作為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民警負擔的重要舉措,整合調解資源,創新工作方法,從源頭上防控涉法信訪,打好信訪工作主動仗。截至目前,該所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200多起,未發生因矛盾糾紛激化引發的信訪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有效維護了轄區社會穩定。
該所通過多層聯動,加強調解。由民警和司法所人員聯動接待群眾,輔以調解責任制,凡是糾紛類、一般治安案件的調解及受害方愿意接受調解的輕傷害案件和解工作均由司法所先期進行調處,并負責向雙方當事人及群眾宣傳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咨詢,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等。同時,司法所確保一名工作人員跟隨民警接處警,現場聯合調解或掌握第一手警情。民警出警受理的警情,如屬于一般民間糾紛案件,盡可能就地現場調處,或移交給當地村(居)調解委員會及時調處;如民警就地不能調解的或村(居)調委會難以調解的,民警在做好現場取證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或基層調委會申請,移交給司法所調解室調處,直至雙方當事人接受為止,努力做到“重大疑難糾紛不激化”。
為保證從接報警電話到抵達現場期間矛盾不激化,該所在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安排人員通過電話等通訊設備對當事雙方情緒和現場氣氛進行遠程穩控,告知雙方當事人在民警達到現場前不允許和對方發生任何形式的沖突,靜待民警到達現場后處理。與此同時,狠抓出處警速度,及時處警。在轄區4個防區各安排巡邏車輛,四組警力屯警村居、街面接處警,有警就近接處警,無警巡邏,確保民警最短時間內到達警情現場。
為提高接處警速度,該所除將民警的接處警工作納入對每個民警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考核依據外,還對車輛維護保養、值班備勤、確保警力充足等工作做了明確規定。民警在調解糾紛案件過程中,必須徹底弄清事實,知曉雙方當事人能夠接受什么樣的調解方案,雙方要達到的目的和底線是什么。對于不能現場調解的,民警要及時做好現場證據的固定,特別是對涉及容易產生信訪案件的打架斗毆、故意傷害等案件,更嚴格要求將現場的證據做細做實。針對矛盾糾紛性質的多元化,該所因人施策。對責任區發生的矛盾糾紛,以“當地調解員”調處為主,民警參與現場調解;對一些復雜的矛盾糾紛,由民警主持,邀請調解員參與調解,進行“會診”定責,讓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對勞資糾紛、醫患糾紛、民企糾紛等重大矛盾糾紛,由所領導牽頭,組成專門工作組,統一協調處理,變“被動化解”為“主動化解”,力爭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原標題: 黃巖城西派出所多策并舉深化“警調銜接”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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