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添了“二寶”,本是件開心事,沒想到卻因為“二寶”跟誰姓,兩夫妻鬧起了離婚。
近日,寧波江北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小孩姓氏而引發(fā)的離婚案。妻子蘇小妹將丈夫陸翊告上法院,要求離婚,離婚理由就是二胎小孩沒有隨母親姓氏。
蘇小妹是家中獨女,與丈夫相識于學生年代,經(jīng)過5年的愛情長跑,終于步入婚姻殿堂。因為丈夫老家在外地,兩人就與蘇小妹的父母住在一起。婚后不久,兩人的女兒出生,取名萱萱。
然而“單獨二胎”放開后,蘇小妹的公婆按耐不住了,開始勸說兒子再要個孩子,兒子女兒都沒關系。
本來蘇小妹覺得一個小孩挺好的,也不打算再生了,但蘇家媽媽也覺得萱萱已經(jīng)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反正條件允許,多個孩子對萱萱的教育也有好處,幫著勸說女兒。蘇小妹拗不過大人,半推半就和丈夫商量再要一個孩子。
幾個月后,小兩口很順利地懷上了第二個寶寶,一家人在為小生命的即將到來做著各種準備,包括起名字。
這時,原本恩愛的小兩口起了爭執(zhí),因為蘇小妹是家中獨女,丈母娘一直希望能“延續(xù)香火”,有個小孩跟隨“蘇”姓,而陸翊家卻不是很樂意。
很快,蘇小妹順利地產(chǎn)下了一個男嬰。這本來要生個女兒還好,雙方協(xié)商一下也就差不多了。現(xiàn)在生了個兒子,讓兒子隨母親姓,這不僅公公婆婆不同意,陸翊也有所介懷,于是兩家人因為剛出生嬰兒的姓氏問題爭執(zhí)不下。
在給小孩填出生證明時,陸翊想著先填上,以后可以再改,就按照自己的姓氏填了姓名。
知道了這事后,小孩的外公外婆發(fā)火了,辛辛苦苦勸說女兒再生一個,又是獨生女,怎么就不能跟著女兒姓呢?
蘇小妹也是越想越氣,心想辛辛苦苦為你生了小孩,不就一個姓氏嗎,就這么不肯遷就自己,聯(lián)想到平時生活中的種種不平,一氣之下,將丈夫告上法院,要求離婚。
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發(fā)現(xiàn)小兩口盡管為此多次吵架,但內(nèi)心對姓氏的重視倒沒那么夸張,更多是出于雙方長輩的考慮。
隨后法院開始做起雙方長輩的工作,聽取意見,讓雙方各退一步。
陸家要求兒子一定要隨陸姓,蘇家則一定要有一個孩子隨蘇姓。這么一來,雙方的要求還是可以同時滿足的,女兒隨母姓,兒子隨父姓即可。后來,雙方當事人也覺得為姓氏問題離婚確實沒必要,于是,蘇小妹撤訴了。
跟誰姓的問題,其實不只是夫妻間的事,還涉及到了夫妻背后兩個家族的問題,很多時候,長輩的參與會復雜了問題本身。法官說,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夫妻倆達成共識后,召集雙方老人協(xié)商解決辦法,商定兩個孩子姓氏。其實歸根結(jié)底,姓名不過是一個符號,不要因為姓氏之爭而破壞了好端端的家庭,雙方家庭都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
原標題: 夫妻為二胎姓氏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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