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受賄4700余萬元 一審被判死緩
2014年10月18日
來源:
新華社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單位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700余萬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曙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張曙光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張曙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其在歸案后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后,張曙光未表示上訴。
原標題: 受賄4700余萬元 張曙光一審被判死緩
標簽:
受賄 張曙光 曙光 人民 死緩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