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從8月初至今,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已失聯40余天,當地公安機關為此懸賞500元征集線索。堂堂副市長說“丟”就“丟”,而且時間不短,實在是一件奇怪的事,當地黨組織,紀律監察機關不知都到何處去了?更奇怪的是,這一樁驚動全天下的丑聞發生之后,當地黨委政府和上一級黨委政府的新聞發言人竟不置一詞,集體失聲,有網友和媒體稱當地新聞發言人也“失聯”了。
鑒于當前官場“風聲很緊”,某些心虛的地方官員失聯不足為奇,相信紀檢部門會順藤摸瓜予以追查。但出事之后政府新聞發言人居然也“失聯”,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作為一名前新聞發言人,我得喊一句:副市長失聯,發言人不該同時“失聯”。
政府新聞發言人不能“失聯”,是因為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發言人及時、準確、全面、有效地發言,是黨和政府一以貫之的要求。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下發《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會定期發布政府信息。此后,中央又多次召開會議和下發文件,對政務公開提出要求。
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于政務公開的要求更加明確和具體。最近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時指出,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人民政府密切聯系群眾、轉變政風的內在要求,是建設現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重要舉措。據此,我們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說,對副市長失聯40多天這樣的重大消息保持沉默,有悖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有悖政務公開的基本原則,有悖新聞發言人的基本要求。
政府新聞發言人不能失聯,還因為新聞發言人是在突發事件當口正確引導輿論和消除各種謠言猜測的最好武器。截至目前,關于郭宜品副市長失聯的原因,媒體的報道都來自微博和坊間的零星傳聞,一些如福爾摩斯探案般的離奇情節不脛而走。在民間各種傳說和猜測甚囂塵上之時,政府新聞發言人和官方發布機構怎能不合時宜地保持沉默?難道有什么難言之隱?難道此事關涉更大的人物?
這些猜測也許不太靠譜,但是,當官方的聲音失語的時候,各種民間猜測甚至謠言必然生成。當下有些機構和有些領導,特別愿意抓民間造謠者,也特別愿意在突發事件后的一段時間里以抓多少造謠者為榮耀。其實,把抓造謠者力量的10%用于公開,就可以真相大白于天下。所謂謠言止于真相,正是這個道理。
政府新聞發言人不能失聯,還因為在突發事件面前,新聞發言人的發言是決定新聞發言人制度和這個“人”能否存活下去的重要標志。不久前,有媒體發表評論稱,當下我國新聞發言人培訓火爆,但普遍在重大新聞事件前失聲失語,這標志著我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失敗。這聲音雖然有些刺耳,但細想一下不無道理。
可以說,以政府新聞發言人為核心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從它誕生那一天起就要求新聞發言人代表一方政府、部門及時發聲,這是新聞發言人產生的土壤、雨露和使命。沒有了突發事件中的發言和發布,新聞發言人有無都可,新聞發布制度有無都可。從這點說,重大突發事件面前,政府新聞發言人必須挺身而“言”。
有人會說,事實不清該如何發言?去向不明該如何表態?那么,不妨重復一下清華大學周慶安教授的12字秘訣——快說事實、多講態度、慎講原因;不妨重復一下清華大學另外一位教授史安斌的9字秘訣——真實說、迅速說、搶先說。
其實,越是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政府的及時表態越重要。副市長失聯40多天,顯然已經違反組織紀律,政府最起碼的態度應是嚴肅調查認真處理吧。再多說一點基本的做法吧:隨時跟進調查進展,隨時發布新聞,借以平息輿論。如果連這些都不懂,請問當地黨委和政府是如何落實黨中央的政府信息公開精神的?請問當地黨委和政府是如何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又是如何培訓新聞發言人的?
值得一提的是,官員失聯如今已非個案。此前那些突然失聯、請假失聯、滯留不歸的官員,已經給公眾和媒體留下大量想象空間,但均沒有得到政府發言人及時、準確、有效地回應。毫無疑問,對包括郭宜品副市長在內的所有失聯官員,都必須及時緝拿歸案。此外,還要追究當地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失職失察之責。
同時,必須強調,要按黨中央國務院政務公開的要求,建立健全責任追查制度,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個人和部門嚴肅批評。對侵犯群眾民主權力,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據此,我們完全有理由要求對當地的政府發言人以及默許發言人“失聯”的相關領導嚴肅追責。再次呼吁,新聞發言人不該與副市長同時“失聯”,“失聯”了就該管——既管“失聯”的副市長,也管“失聯”的發言人。
原標題: 新聞發言人不該與副市長同時“失聯”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