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屋就應該掃廁所,既混淆了概念,更錯亂了學校“私”與“公”的邊界。以“長官治校”的方式讓學生去掃廁,既是對學生的一種變相體罰甚至不尊重,也讓當代中國大學蒙羞。
南昌大學的學生“自主保潔”推行一周即遭遇重挫:不少宿舍垃圾無人清掃,成堆垃圾鋪滿一地,惡臭撲鼻;一些學生聯(lián)名上書校長,反對自主保潔,也有學生在微博上發(fā)起了“幫昌大校長上頭條”的話題。于校內外廣泛的議論之中,昌大校長倒很“淡定”:可以改進,不會叫停。
昌大的行為,表面上看是一個簡單的學校保潔方式的調整,而且有一個很高大上的理由:“立德樹人”。其實,則是行政權力對學校、學生的傲慢甚至粗暴,是學校功能的嚴重錯位、學校治理體系的嚴重缺失。
自主保潔方案的名稱冠冕堂皇,其實是強制勞動,是對全校學生的一種全員攤派,學生是“自主”不了的。勤工儉學本來是學生在保證學業(yè)前提下的一個選擇,在昌大方案中則集體“被派遣”了。學生可以志愿選擇參與保潔,但是,強制性地讓學生參加,則是校方行政權對學生權利的一種粗暴干涉。
“掃一屋”不等于要“掃廁所”。現(xiàn)在的大學,作為室友們的私密空間,學生宿舍由學生自己打掃早已是慣例。宿舍之外的公共空間,如走廊過道、盥洗室、廁所等,都是由校方負責。其實這不僅關乎學生已經付了清潔費,更主要在于這些部位的公共性質,人來人往之間常需維護;也在于這些部位的維護需要一些必備的專業(yè)工具和技能。掃一屋就應該掃廁所,既混淆了概念,更錯亂了學校“私”與“公”的邊界。
治校應講科學而不是復制個人的經歷與直覺。辦學未必要全由教育家去辦,但辦學終究是要講規(guī)律的。當校長的,應以學生為本,傾聽學生的需求與想法,因需、因材施教。目前從昌大校長所介紹的自己吃了很多苦的經歷、讓孩子賣報紙的嘗試,完全是一種主觀上“推己及人”的一廂情愿;至于自報的90%家長的支持率,則充滿著欲“挾父母命以令學生”的凜然味。
不是說大學生不應該掃廁所,但學校沒有強制的權利,哪怕是“為了學生”。或者,至少應充分征求在校大學生的意見;或者,在招生前應做一個告知,給考生一個選擇的權利。以“長官治校”的方式讓學生去掃廁,這既是對學生的一種變相體罰甚至不尊重,也讓當代中國大學蒙羞。
昌大目前的“煩惱”其實并不復雜,但需要多方理智思考、冷靜處理。只要真正明確了學校的功能與邊界,擺正了學校與學生的位置,解決問題的路徑和答案其實已擺在那里。
原標題: 令學生掃廁讓大學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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