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統計是運用綜合能源系統經濟指標體系和特有的計量形式,采用科學統計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生產、庫存、購進和消費等各個環節運動過程、內部規律性和能源系統流程的平衡狀況等數量關系的一門專門統計。
一、能源統計的作用
能源統計為各級政府和部門制定方針、政策,編制能源計劃提供可靠資料。對能源經濟活動和能源方針、政策、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統計檢查和監督。為加強能源科學管理,挖掘能源潛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服務。為企業生產、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服務。對能源生產及需求進行統計預測。
二、能源統計的范圍
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能源生產、銷售與庫存,工業企業用水情況由轄區內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填報。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附表由轄區內有能源加工轉換活動或回收利用的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填報。主要耗能工業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情況表由轄區內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填報。非工業重點耗能單位能源消費情況由轄區內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和其他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填報。
三、能源統計的調查方法和數據公布
能源統計調查數據由調查對象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上報。
市統計局聯合市經信委、市發改委,每季度對各縣(市、區)單位GDP能耗降低率、單位GDP電耗降低率、單位工業增加值電耗降低率和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等情況進行通報。
四、能源統計的核心指標
綜合能源消費量:指企業(單位)在報告期內工業生產實際消費的各種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轉換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復因素)的總和。計算綜合能源消費量時,需要將各種能源品種的消費量換算成按照標準計量單位(如:噸標準煤)計量的消費量。
單位GDP能耗: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每生產萬元生產總值(GDP)所消耗多少噸標準煤的能源。計算公式為:
單位GDP能耗=能源消耗總量(噸標準煤)÷生產總值(GDP)(萬元)
原標題: 能源統計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