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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擺錯位置 消費者遇“烏龍”
2014年08月29日 來源: 臺州商報 程露佳

  近日,椒江的方先生稱他前兩天在椒江一家超市里購買了一袋面粉。回家后,他將面粉做成了饅頭,不料這些饅頭卻沒辦法吃。他懷疑超市里買來的面粉有問題。

  在超市買了10斤面粉做饅頭

  方先生平時喜歡自己在家做些面食,前不久,他特地去超市購買了一袋面粉。

  “一袋10斤,都是密封的。”方先生說,因為密封包裝,所以他也沒法看到里面的面粉究竟怎么樣,“不過因為我之前也在超市里買過面粉,也是10斤裝的,所以我也比較放心。”

  方先生說,一袋面粉也不貴,“18元9毛,比外面的米店還要便宜一毛錢。”

  在將面粉拿回家后,方先生拆開了包裝,不料里面的面粉卻有些發黃發黑,“之前買的面粉都不是這樣的,但是我也沒覺得有問題,所以隔天就拿面粉,做了饅頭。”

  饅頭又黃又硬,根本沒法吃

  饅頭做好了,家人卻不愿意吃。方先生說,這是因為這次做的饅頭和之前的很不一樣。

  “之前做的饅頭都是白的、軟的,但是這次蒸好的饅頭又黃又硬。”方先生說,因為家里離超市比較遠,他就給超市打了電話,希望超市能給個說法。

  不過當天,方先生并沒有接到超市的回復。所以第二天他便給本報維權熱線打來了電話,希望記者能夠幫忙處理。

  “早上,我又打了一次電話,他們說調查后,再給我回復。”方先生說。

  超市調查后,發現消費者買錯了面粉

  方先生購買的面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超市方面調查后得出的結論是方先生買錯了面粉。

  “超市給我打電話說,我買的這個面粉只能做面條這些,不能做饅頭的,所以做出的饅頭才會又黃又硬。”方先生說,雖然他在購買時沒有仔細看商品信息,但對此超市方也有一定的責任,“我買的時候,這個和做饅頭的面粉就是放在一起的,而且都是10斤裝的。”

  最后,方先生和超市協商解決了此事。

  “超市答應給我退貨,而且是整包退。”方先生說,他也希望借此事告訴其他的消費者,購買東西時一定要看清商品信息。

  超市確實錯擺商品

  消費者有權

  要求退換貨

  如果本事件確屬消費者所述,消費者是因為超市擺放錯誤,而選擇了錯誤的商品,那么超市對此應負相應的責任。而從另一角度來看,消費者自身也有一定的問題,比如在購買時沒有仔細查看商品信息,在使用時發現與平時使用的面粉不一樣,仍未仔細查看商品信息。因此,消費者也有一定的責任。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本事件當中的超市確實錯誤擺放商品,導致消費者錯誤消費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換貨。

  如果消費者懷疑自己購買的面粉有質量問題,是可以要求鑒定的。如果確實有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向商家索賠,或向相關食品安全部門投訴。

 

原標題: 商品擺錯位置 消費者遇“烏龍”

標簽: 商品 消費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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