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家住臨海的李女士走進府東小區門口的副食店。店門口并排放著3個塑料筐,筐上貼著醒目的標簽——梨,原價7元/斤,現價4元/斤;蘋果,原價5元/斤,現價2.5元/斤……這些特價水果,或有傷疤,或腐爛,但腐爛部分不多。
兩位老人蹲在筐前選購水果,李女士正打算加入,上高中的兒子小陳攔住了她,并向店主提出質疑:“水果只要爛了一點,霉菌就已經擴散到全身,不能吃了,為什么還拿出來賣?”店主辯稱:“這些水果是早上剛發現腐爛的,今天吃應該沒問題;店里經常低價出售略有腐爛的水果,賣得很好,從未接到食用后不適的投訴。”
李女士感到疑惑,水果爛了一點,就不能吃了嗎?
記者在臨海市耀達商場水果貨柜附近訪問了幾位消費者,多數受訪者表示不會因輕微腐爛丟棄水果。
“爛了一點就扔掉多可惜,把壞的部分切掉就能吃了。”王女士說。“腐爛的特價水果很少買,但買回家以后才爛的水果,怎么舍得扔?”陳女士表示,輕微腐爛的水果,她會切除腐爛部分,食用剩下部分。
另一位老先生則認為,“水果爛了一點就不能吃”的說法是無稽之談,“我家以前就是種桃子的,品相好的都賣了,只有爛了一部分的,才留下來自己吃。吃了這么多年,從沒出現問題。”
蔣女士曾因吃了不新鮮的水果鬧肚子,她認為,腐爛的水果吃不得,“老人、孩子和腸胃不好的人,一定不能吃。”
隨后,記者來到臨海市水果批發市場。
“爛水果有三類,一是運輸磕碰引起‘皮外傷’;二是低溫保存引起的凍傷;三是微生物浸染引起霉變腐爛。稍有經驗的顧客,都能用肉眼分辨三者的區別。”從事水果經銷20多年的張先生說,“前兩種情況,雖然水果品相不好,但不影響食用;第三種情況,即使去除霉變部位也未必安全,因為霉菌可能已擴散到其他部位。”
“許多水果保存時間較短,容易滋生霉菌。若大面積腐爛,建議整個丟棄;剛爛了一點的水果,及時切除腐爛部分,食用剩余部分,對人體并無危害。”臺州市中心醫院高級營養保健師張麗軍說。
原標題: 水果爛了一點就不能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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