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庭審,4次死刑,8年未決。昨天,備受關注的“念斌投毒案”終于有了結論。上午9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布念斌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平反出獄的念斌,當場抱住親人痛哭,激動難平,稱自己曾“前一秒希望,后一秒絕望,8年的堅持,遲到的正義不再缺席”。
獲釋
念斌徘徊在希望與絕望間
念斌,小雜貨店店主,1976年出生,福建平潭縣人。念斌與同村人丁云蝦曾分別租用陳炎嬌相鄰的兩間店面,經營同類雜貨店。2006年7月下旬,陳、丁兩家6人同吃晚餐后,突發食物中毒,其中兩幼童死亡。念斌被認為有重大作案嫌疑,被抓捕的8年中,有6年戴“工”字形腳鐐手銬,先后4次被判死刑。
昨天上午,念斌被宣判無罪釋放。在獄中耗去8年青春,38歲的念斌終于迎來自由。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后,念斌與接他回家的姐姐念建蘭和叔叔抱頭痛哭。回家洗完澡,念斌說,這是他6年來,第一次可以自己穿上衣服,但也是渾身酸痛,不到不惑之年的念斌,已是滿頭白發。
平反昭雪的念斌激動又悲傷,千言萬語不知從何說起,他并未接受記者訪問。在回家后不久,他即寫了一封感謝信。
信中第一句話是“爸,我回來了。我還以為只能在另一個世界,向您訴說我的委屈和我的牽掛”。2006年念斌被抓后,其父“夜夜無法入眠”,原本身體不錯的父親,不到4個月,郁郁而終。直到2011年底,在第4次被判死刑的法庭上,念斌才得知父親過世的消息,一度情緒失控。
念斌說,8年來,原本正常生活的人,卻突然捆綁在死亡的邊緣,“平凡的家庭,誰會想到遭此大劫”。8年來,特別是在戴著手銬腳鐐的6年多時間里,自己前一秒希望,后一秒絕望。每次,聽到管教打開鐵門的聲音,都會想“回家的時候到了”。
“現在,我感到很幸運,我們念家很幸運,漫長8年的付出,終獲回報。”念斌說,“我們念家是清白的,含淚播種的,必含笑收割。”
終審
8年拉鋸戰終審無罪釋放
在案件審理的8年中,念斌案形成“拉鋸戰”。一方面,念斌方邀請了張燕生、斯偉江等律師,他們通過網絡和媒體列舉案件疑點。另一方面,控方和偵辦此案的公安干警堅稱沒有“刑訊逼供”。
昨天上午9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上訴人念斌無罪。判決指出:一、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二、上訴人念斌無罪。三、上訴人念斌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福建高院經審理認為,雖然上訴人念斌對投毒過程做多次供述,但原判認定被害人死于氟乙酸鈉鼠藥中毒的依據不足,投毒方式依據不確實,毒物來源依據不充分,與上訴人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印證,相互證據矛盾和疑點無法合理解釋、排除,全案證據達不到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不能得出系上訴人念斌作案的唯一結論。
因此,原判認定上訴人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公訴機關指控上訴人念斌所犯罪名不能成立。原審判決上訴人念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丁云蝦、愈涵的經濟損失無事實依據。
追問
投毒案到底誰是真兇?
當年公安機關宣布破案當天,念斌被視為兇手,房屋被砸,無法住人。念家從此搬離平潭,租住在福州。8年來每次開庭都并不平靜。“我們所有律師幾乎都被被害人打過。”斯偉江律師稱,律師們除了理解被害人家屬心情,別無他法。
念建蘭稱,弟弟被宣告無罪,兩個被害人需要一個真相,“到底誰是真兇,8年的冤案就是變相放走了真兇”。
斯偉江律師說,事實上,當年在案發現場有查到毒鼠強的成分,“這個東西念斌家里沒有,而受害人樓上住戶家中有4包毒鼠強”。公安機關就應該排查死者死因中是否有毒鼠強的成分,但公安機關恰恰沒有做這個排查,堅持鑒定認為是氟乙酸鈉成分的鼠藥,“看現在公安機關會不會開棺驗尸,繼續進行偵查”。
律師一個真正疑罪從無的案例
念斌和念家人感謝最多的還有提供無償援助的張燕生、斯偉江等律師。自2008年接手念斌案后,律師張燕生從頭到尾參與了這起案件的法庭辯護、證據收集、邀請專家分析等,冤案能夠平反,她是最大的推動力之一。
念斌的姐姐說,她最大的遺憾之一是張燕生、斯偉江律師未到宣判的現場。念斌視張燕生為親人,“這8年來,我見到次數最多的親人是張燕生律師。她每次來見我,都在安慰我,鼓勵我,叫我堅持,讓我相信”。
而張燕生說,正義到來時,我們也該退場了。
“案件的證據有問題,是我堅持做這個案件的基礎。”張燕生稱,另外,念斌家里的情況,也讓律師團無法撒手。念家的經濟狀況,讓參與律師都表示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即使律師因辯護曾多次遭被害人家屬打。念父死前曾說“念斌有罪,千刀萬剮不說話;念斌無罪,砸鍋賣鐵也要救人”。一直堅持的念建蘭也經常給念斌寫信,說“姐姐是為你活著”,“我們堅持,因為這是冤案,也是為他們的姐弟情感動”。
張燕生等參與此案的多名律師認為,在此案中,公安機關的責任最大。“公安是從給念斌定罪的角度來整理卷宗,把對念斌有利的或者證據有嚴重矛盾的,都要么不移送,要么閉口不談。正是這些證據,讓我們發現了大量疑點。”
據了解,去年7月開庭前,公安機關提交了26張質譜圖,解釋說是因為搞科研有復印所以才留了下來。今年,公安機關又提交了“重新整理時才發現”的153個毒物鑒定原始數據和數張中心現場照片。
“我還要為福建高院頂住壓力,糾正錯誤支持正義的行為點贊。”張燕生說。
案外律師楊學林說,從疑罪到判無罪放人,法院是要承擔風險的。福建高院大膽宣告念斌無罪,創立了一個真正疑罪從無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放
>>案發
鄰居倆兒童中毒死亡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平潭縣澳前鎮突發中毒事件。陳炎嬌家母女兩人與租客丁云蝦家4口一同吃晚飯,兩家分別吃自家煮的稀飯,一起吃丁云蝦家鋁壺中的青椒炒魷魚和煮雜魚。當晚,6人相繼出現中毒狀況,次日,丁家10歲大兒子和8歲女兒先后搶救無效死亡。
在醫院的診斷中,死者死因均被認定為食物中毒,其癥狀和鼠藥中毒相似。7月30日,警方陸續從死者的心血和嘔吐物中檢驗出“氟乙酸鈉”有毒成分,認為死者系氟乙酸鈉鼠藥中毒死亡。
事發后,警方初步認定該案是“人為投毒”。
隨后,警方從念斌(陳炎嬌的另一租客,與其一墻之隔)的雜貨店,通往案發現場的門把手上檢出氟乙酸鈉離子碎片,認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審理
10次庭審4次死刑
2006年8月7日,念斌被帶走。8日,念斌做有罪供述:7月27日凌晨1點,他將浸泡過鼠藥的水倒入丁云蝦家燒水的鋁壺中,原因是丁云蝦7月26日晚搶走了一個要買一包香煙的顧客,他想讓丁云蝦“肚子痛,拉稀”。
至此,被列為福建省2006年十大刑事案件之一的“投毒命案”,在12天內告破。
2007年2月,福州檢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訴。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開庭審理了此案。而在此次庭審中,念斌當庭翻供,表示自己所做的有罪供述,“均是在遭受了警方嚴重的刑訊逼供后承認的”,自己還因扛不住刑訊,一度咬舌自盡。對此,警方否認用刑,但無法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審訊錄像。
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一審判決念斌死刑,念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二審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決念斌死刑立即執行,念斌上訴。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審判處念斌死刑之后,該案移送至最高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最高法院對該案極為重視,復核法官來到福州當面提訊念斌,并專門約見念斌的律師。2010年10月,最高法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核準念斌死刑,發回福建高院重審,福建高院又將案件發回福州中院重審。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州中院進行一審開庭,當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處念斌死刑立即執行,隨后,念斌再次提起上訴。
該案又一次進入二審程序后,福建高院數次延期審理,至2013年7月才開庭。
此次開庭中,證據文書上日期倒簽、警方提交的審訊錄像不完整、司法檢驗程序不合規等問題得到證實。最重要的是,警方作為定案依據的毒物檢驗結論受到專家的質疑。控辯雙方激烈辯論4天3夜后,庭審突然中斷。
2014年6月25日,該案再次在福建高院開庭審理。檢方向法院提交了大量8年來從未提交過的“新證據”,包括警方所稱“意外發現”的153個毒物鑒定原始數據和中心現場照片。
念斌姐姐:將申請國家賠償
昨天,念斌的姐姐念建蘭接受了京華時報記者的專訪,講述了這8年來家人和自己的遭遇。
我不相信,還能把白的說成黑的
京華時報:今天宣判之前,對結果有預期嗎?
念斌姐姐:這次開庭前,還是很忐忑不安,很難熬,我整整48小時沒合眼,但是心里還是覺得有點希望的。
因為之前好幾次庭審,證據方面很明顯是弄虛作假的,香港頂尖的毒物專家都介入了。我不相信,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把白的說成黑的。而且此前三次宣判時,丁云蝦他們都沒有去過現場。
京華時報:聽到宣判念斌無罪的時候,是什么感受?
念斌姐姐:今天開庭,我、我的哥哥還有叔叔參加了旁聽。宣判那一刻,我真的覺得很心酸,想到了父母就流淚了,然后又覺得很高興。
心里還是覺得很遺憾,一直陪伴我的張燕生律師、斯偉江律師、李肖霖律師、張磊律師以及公孫雪律師沒有能共同見證這個時刻。這8年來,我自己、家人、律師多次在法院內遭到丁家親屬的辱罵,雙方沖突很大,但是他們仍然幫我們辯護,給我們支持。我們真的很幸運,能遇到這些律師,一直給我們支持鼓勵。
念斌第一句話說:我是清白的
京華時報:宣判之后,見到念斌,他說的第一句話是什么?
念斌姐姐:因為宣判之后,弟弟還要去看守所辦理手續,我在看守所接到他,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是清白的。然后我們就抱頭痛哭。后來他看到自己的兒子,對他說:爸爸從來沒有做過傷天害理的事,兩父子也是抱著痛哭。
他說,老天讓他為人子,為人父,卻為什么不給他時間和機會去盡人父人子的責任。
京華時報:案子持續8年,對你的家庭有什么影響?
念斌姐姐:我家的房子被死者家屬打砸了,沒有一件家具是完整的。我們當時去報警,警察說,你弟弟把人家的小孩都毒死了,還敢來報案。現在弟弟雖然出來了,但是我們家是回不去了。
因為這個事情,父親事發四個月后就過世了。我們一直到2011年才敢告訴念斌。他是個非常孝順的人,失去父親是他一輩子難以言語的痛。
我母親因為此事精神失常,到處去找兒子。去年大年三十,老人去世。彌留之際,她最希望見到念斌,哪怕聽一聽聲音。我向福建高院申請過,但是他們沒有同意,說于法無依,我母親就這樣臨走都沒有看到親生兒子,弟弟現在還不知道母親去世。
怕陌生來電,怕通知給弟弟收尸
京華時報:這8年中,有沒有絕望過?
念斌姐姐:有。證據明明存在很大問題,每一次開庭都會有變化,但每一次宣判,都只是通知你要宣判,不告訴你結果。那個時候,我害怕任何陌生來電,害怕是通知我去給弟弟收尸。我的生活就是為了這場官司。我原來的工作是財會,為了這個案子也辭了。后來每天有大量的時間閑著,我就覺得很無力。弟弟進入死刑復核,我的生命就像也進入了倒計時,非常痛苦。
弟弟也曾經絕望過。我們一直保持書信聯系,他曾經勸我去過該過的生活,放棄他。讓我照顧好他妻子和兒子,這是托孤了。看到這個時候,我就覺得自己不能絕望,要是我也放棄他,就真的沒有人能幫他了。
鼓勵他其實也是在鼓勵我自己
京華時報:8年間,見過念斌幾次?
念斌姐姐:只有在每次開庭的時候,才能見到。我們也不能說話,只能靠眼神交流,示意。有時候,弟弟想回頭看看我們,法官也會制止。
我們更多的都是靠書信交流,我對他在里面的生活并不了解。我知道他戴著工字形腳鏈手銬達6年,冬天的時候,衣服只能披著,沒法穿。后來,撤掉那個工字形腳鏈手銬的時候,他很高興地寫道,我今天終于可以自己洗澡,穿衣,吃飯。
我跟他寫信,鼓勵他其實也是在鼓勵我自己。一開始是收到了就寫,但是因為長期的拉鋸,整個人都疲憊了。而且有段時間我很絕望,我不知道該怎么跟他說,我們可以回家,我們可以團聚。家書對于弟弟來說,是很珍貴的,是他唯一知道外界知道家里情況的途徑,所以他寫得很頻繁。
這些年,一直騙侄子說爸爸出國了
京華時報:當年念斌被帶走的時候,他的兒子才4歲,現在已經12歲了,他知道這些事嗎?
念斌姐姐:當時警察來帶念斌走的時候,弟弟他們一家正在吃飯,我在福州工作。雖然侄子當時才4歲,但是他也看到了,也有點印象。他后來看到穿制服的人,還是會害怕。有一次我騎車帶著他,旁邊有協管員,他看到也很緊張。
我們一直對他都是保密的,騙他說爸爸出國了。張燕生律師有時候出國,會帶一些禮物給他,說是爸爸送的。小時候還管用,但是等他大了,他就覺得有點不對勁兒。因為他的姨夫在國外,他發現在國外也是可以回來的,他就有點懷疑。后來有一年中秋節,張律師就讓弟弟錄了一段音,然后買了盒月餅,從英國寄回來給侄子。侄子說,親耳聽到爸爸說愛我,我信了。
8年青春,親人去世,都是錢沒法彌補的
京華時報:訴訟中,你們一再強調念斌是受到刑訊逼供才供述的。你們會要求追究刑訊逼供者的責任嗎?
念斌姐姐:我一定會追究公安的責任。這種行為如果不嚴懲,未來有誰是安全的?我可以保證自己安分守己,但是我沒法保證鄰居不出事。結果就因為此,造成我家人陰陽兩隔。
兩名死者也需要一個真相,到底誰是真兇?他們這樣做也是變相放走了真兇。他們需要給丁云蝦一個交代。也是因為他們的這種行為,讓原本和睦的兩個家庭產生了如此大的仇恨。我們也是受害者,我們現在討回了公道,可是我們卻沒辦法回家。
京華時報:會要求國家賠償嗎?念斌姐姐:我們會要求國家賠償。但是,我們一家這8年所遭受到的打擊,弟弟8年的青春,侄兒成長中缺失父親8年,父母的離世,兩個哥哥因病離世,這些都是錢沒法彌補的。
京華時報:你們對今后生活的打算是什么?
念斌姐姐:隨遇而安吧。我們家人不要再受到傷害就好。我自己也沒有結婚,工作也辭掉了,跟社會脫離了很久,也不知道能不能適應。不過現在最重要的,是給弟弟看病。
數字念斌案
8次審理10次開庭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3次被撤銷判決6次被最高法批準案件延期審理
第1次死刑2008年2月1日
2007年2月,福州檢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訴。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念斌當庭翻供,表示自己遭刑訊逼供做了有罪供述。
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一審判決念斌死刑,念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第2次死刑2009年6月8日
2008年12月31日,福建高院第一次二審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決念斌死刑立即執行,念斌上訴。
第3次死刑2010年4月
在福建高院于2010年4月二審判處念斌死刑之后,該案移送至最高法進行死刑復核。10月,最高法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核準念斌死刑,發回重審。
第4次死刑2011年11月24日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再次由福州中院進行一審開庭,當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處念斌死刑立即執行,這是念斌第四次被判死刑,隨后,念斌再次提起上訴。
該案又一次進入二審程序后,福建省高院數次延期審理,至2013年7月才開庭。警方作為定案依據的毒物檢驗結論受到專家的質疑。控辯雙方激烈辯論4天3夜后,庭審突然中斷。
2014年6月25日,該案再次在福建省高院開庭審理。檢方提交了大量8年來從未提交過的“新證據”。
原標題: 念斌8年拉鋸戰終審無罪釋放 媒體追問誰是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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