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了1個多月時間準備,想用郵包炸彈報復“小三”,結果卻炸傷了快遞員。近日,王某因爆炸罪被蒼南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偷偷把炸藥帶回蒼南
40歲蒼南人王某承包一金礦,每年在河南要呆七八個月。由于聚少離多,老婆經常出去打麻將、喝酒,他起了疑心。
去年年底,老婆明明在喝酒,卻撒謊說在逛街,當時王某還聽到另一男子鄭某說話的聲音,懷疑兩人存在不正當關系。
為了報復鄭某,王某開始長達1個多月的準備工作。今年年初,他趁人不注意,將礦井里的雷管、炸藥偷偷帶走,藏在抽屜里,從河南帶回蒼南。他還在網上買了假發套,用他人身份證在手機店里買了一張電話卡。
檢查包裹時快遞員被炸傷
4月5日,王某和老婆吵架,成了他實施計劃的導火索。他利用雷管、炸藥、手機包裝盒、電池等物自制成炸藥包裹。
4月7日下午,王某戴上假發套、白手套,開車在蒼南縣靈溪鎮東倉路把炸藥包裹交給圓通快遞的快遞員。
“當我把快遞交給快遞員的時候,我就后悔了。”在法庭上,王某哭著說。
當時他想補救,馬上給鄭某發短信:“你今天收的包裹里有炸彈,別打開。”
快遞員李某把這個包裹帶回公司后,覺得十分可疑,“兩個地方走路都能到,為什么要用快遞?”
當晚,公司經理黃某打開包裹檢查,發生爆炸。經鑒定,黃某雙手創口累計長度達41.6厘米,傷勢程度為輕傷二級。
在庭審之前,王某已賠償50600元,取得黃某的諒解。
律師:受害對象不同罪名不同
蒼南法院認為,王某使用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爆炸罪。
在2012年轟動一時的廣東“郵包炸彈傷人案”中,兇手鄭銘東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鄭銘東認為已有家室的李某破壞其與女友的關系,以郵寄法國香水的名義將自制炸彈快遞給李某,李某拆封包裹時被炸成重傷,雙眼失明。
為何兩起案件罪名不同呢?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表示,這要看具體的受害對象。郵寄炸彈對不特定的人存在安全威脅,如果炸傷了案外人,就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構成爆炸罪。如果他炸傷了主觀上想傷害的人,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原標題: 金礦老板快遞自制炸彈 誤傷快遞員被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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