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涉恐涉暴線索的,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昨天,浙江省公安機關發布公告,提出對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的有功人員獎勵,最高獎勵額度為20萬元。
如果大家身邊有如下情況,都可以舉報:
(一)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
(二)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
(三)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
(四)非法制造、買賣(提供)、儲存(私藏)、運輸、郵寄、持有與恐怖活動有關的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
(五)非法制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再就是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
如果你發現上述情況,可向執勤民警、當地公安機關、“110”報警電話、“12110”短信報警平臺以及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
特殊情況下,也可異地舉報有關我省的涉恐違法犯罪活動線索。
此次公告還發布了相關獎勵措施。屬于一般違法案件的,給予500元至5000元獎勵;構成刑事案件的,給予5000元至50000元獎勵;舉報公安機關通緝的恐怖活動犯罪在逃人員線索的,給予5000元至20000元獎勵;舉報人有特殊重大貢獻或所舉報的案件被列為全國大案要案的,最高可獎勵20萬元。
原標題: 省公安廳發布消息,舉報涉恐違法活動最高可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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