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召開,大會聽取了關于《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審議結果報告。這部法規草案已經是第三次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通過,將是全國首部綜合性社會救助地方法規。
“草案里面的條文,構建了一個新型的社會救助體系,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八項救助構成一個大的救助體系,并擴大了社會救助對象范圍,為的就是幫助生活困難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省人大法工委相關人士表示。
社會救助對象范圍擴大了,這是很多委員看過草案后的共同體會。
浙江經濟發達,但是為住房、醫療、教育犯愁的貧困群體也不少。根據相關數據,截止到2013年底,浙江共有低保對象65萬人,低保邊緣家庭70萬人。
低保邊緣家庭:這個名詞也是在這部條例草案中首次提出。根據草案第十三條規定,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下,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家庭,就稱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舉個例子,比如在杭州的低保標準為588元,那么人均月收入882元以下且家庭財產符合條件的家庭,就是低保邊緣家庭。這些家庭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有關專項社會救助。
因病致貧:原本條件不錯的家庭,因為患上大病支付昂貴醫藥費后,生活狀況一落千丈。在草案中,也首次將因患大病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自負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對因患大病等特殊原因導致支出性貧困的家庭給予生活救助。
教育救助:在教育救助上,將資助的范圍從幼兒園這樣的學前教育延展到大學這樣的高等教育。
曾經在其他省發生過開著寶馬領低保的新聞,在浙江,類似的現象也有發生。明明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標準,卻依舊每月領取各種救助金。
為了避免這樣的現象,草案第五十條也首次提出了退出機制,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當停止救助。
“以前各部門的信息,是碎片化的,各管各的事。條例草案從制度上消除碎片化問題,構建一個信息共享、各類救助資源整合的機制。比如申請救助的人,可以查詢到他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信息,核實真實情況。”省人大法工委相關人士說,這樣就要求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根據家庭經濟狀況的不同實行分層分類救助。
原標題: 浙江率先社會救助立法 首提低保邊緣家庭和救助退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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