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上出現的《男孩種甲流疫苗后不能說話行走,政府補償10萬要求不準上訪》報道,山東臨沭縣衛生局回應:“男孩種甲流疫苗后不能說話行走”系重癥腦炎所致。
李寶向,男,33歲,臨沭縣蛟龍鎮烈疃村人。其子李致康是蛟龍鎮中心小學(三株希望小學)二年級學生,2010年3月16日11時許在學校臨時接種點接種甲流疫苗;3月19日下午5時出現頭暈、惡心、無力等癥狀,在蛟龍鎮烈疃村衛生室就診治療,3月20日到臨沂市人民醫院治療,后轉到北京兒童醫院救治。李致康在市人民醫院治療期間,其親屬向省衛生廳反映孩子發病情況,省衛生廳組織由省衛生廳疾控處領導帶隊、臨床和疾控專家為成員的專家組來臨沂調查情況,專家組在聽取市疾控和市人民醫院的匯報后,到市人民醫院了解患者病情,到臨沭了解疫苗接種情況。
2010年5月5日,經臨沂市預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確診:排除疫苗質量、儲存運輸和接種環節差錯導致該病例發病;該兒童所患疾病為重癥腦炎。
李致康住院治療期間當地給予了相應的關懷和救助, 2011年新農合報銷16.6萬元,民政、殘聯、婦聯等各類救助2萬元,蛟龍鎮政府給李寶向家庭安排了低保待遇。2012年6月27日,臨沭縣衛生局給李寶向簽訂了一次性救助協議書,救助10萬元。協議的第三條只是提到“乙方(李寶向)在簽訂此協議書并領取經濟救助款后,承諾不得以上訪、投訴等方式和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經濟補償要求”,并不是報道中所描述的“不準上訪,不準起訴”,而且是多次勸導李寶向及其家人走正常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原標題: 男孩種甲流疫苗后不能說話行走 衛生局:重癥腦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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