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以偽造居民身份證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兩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5年,騙取被害人的10萬元現金繼續予以追繳。”昨日下午,杭州上城區法院經過審理后,當庭對陳某作出上述判決。
不過,陳某當庭就被釋放,因為他患有白血病,不符合羈押條件。早在三年前,陳某同樣犯詐騙罪也沒有被收押,2011年陳某就因詐騙罪被杭州下城區法院判處管制兩年。
43歲的陳某是江西鄱陽縣人,個頭不高,有些瘦,說話沒力氣,站都有些站不穩。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竟然冒充浙江省公安廳某處處長在外面招搖撞騙。
被騙的彭某是陳某的老鄉,去年5月彭某的哥哥等4人在杭州因阻礙民警執行公務被抓,彭輾轉找到陳某幫忙“撈人”,因為陳某曾經在其他老鄉面前也說過他是公安廳處長。
陳某提出,“撈人”可以,但要花錢打點,雙方商定費用為15萬元,彭某先支付10萬元。但拿到10萬元錢后,過了雙方約定的半個月時間,彭某的哥哥等人還沒有放出來,彭某提出要求退錢,陳某不肯退,并說錢大部分都打點關系花掉了。后來,陳某同意退還5萬元,但彭某要錢時,陳某總是找借口拖延。
無奈之下,彭某報警,陳某很快被抓獲歸案。警方搜查到陳某攜帶的通緝令、以原浙江省公安廳名義開具的消費發票,蓋有省公安廳公章的檔案袋等。除了發票之外,包括警察制服還有他駕駛車輛的車牌在內,都是他找小販買的或者偽造的。陳某說,在外面消費后,讓餐館飯店以“浙江省公安廳”名義開具發票,這更加讓人不會懷疑他的身份。
陳某只有小學文化,是三個孩子的父親,沒有正當工作,在杭州平時借住弟弟租來的房子里。從彭某手中騙到10萬元后,陳某當天就拿錢去賭博,一下子輸了六七萬,剩下的用于治病和日常開支,直到去年7月29日陳某被抓獲歸案,但這時他騙取的10萬元幾乎不剩一文。
原標題: 一個有詐騙前科的白血病人假冒公安廳處長幫忙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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