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了包月停車費,
但經常無處停車
解放南路一帶商鋪多,人流量大,停車是個大問題。張女士在鳳凰·鉑金廣場開店,每天停車費10元,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今年4月份,她聽說停車可以包月,就交了100元的包月費。5月份,包月費調整到150元。
因為車流量大,張女士經常找不到停車位。“中間的停車位被越谷兒童城占了,成了他們的固定停車位。我一時沒找到停車位,只好先停在邊上,每隔十來分鐘來查看一下,有停車位了再停進去,可還被城管貼了罰單。”
張女士覺得,越谷兒童城前面的停車位應該屬于公共資源,不應該用地鎖鎖住。“我們也是交了包月費的,那么我們是不是也可以鎖一個停車位呢?”她說。
2
黃色的地鎖
占用了公共停車位
昨日,民情“365”記者來到鳳凰·鉑金廣場。人行道的入口處,豎著由椒江區市政工程管理處、行政執法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監制的占道停車收費牌。
收費標準顯示:3小時以內(含3小時)5元/輛(15分鐘內不計費),3小時以上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輛,一天最高收費10元/輛。收費時間:7:00-22:00。
停車位上幾乎停滿了車子,一眼望去,唯獨越谷兒童城門前有些空曠。記者走近一看,停著兩輛車身寫有“越谷兒童城”字樣的車子。而這兩輛車邊上還有2個停車位空著,但是有黃色的地鎖“占據”著。
一位想停車的師傅遠遠看到這邊好像還有空位,結果開過來才發現是空歡喜一場。“這地鎖是怎么回事?太缺德了。”他氣憤地說。
張女士說,越谷兒童城上了地鎖,就成了專用停車位。對于越谷兒童城的做法,市民褒貶不一。有的說人家既然交了錢,用地鎖鎖住也無可非議。“如果不鎖住,現在車位這么搶手,等自己要用了,別人車子停著,錢不是白交了?”
也有市民表示,雖然交了錢,但是這樣鎖著不用就是浪費資源。“停車位本來就緊張,自己不停車還不讓別人停,這是不應該的。”
3
有關部門:包月并不等于專用
臺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椒江分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鳳凰·鉑金廣場的停車位是在區政府要求下,由行政執法分局劃分的,但是收費由市政部門管理。“這里存在一個特殊性,因為后期兒童城可能向市政部門支付了專用停車位的費用。如果他們與市政部門有協議,我們也不好處理。現在的問題是需要與市政部門進一步了解情況,這幾個停車位越谷兒童城是否有使用權。”
隨后,記者來到椒江區市政工程管理處,綜合科科長朱昌友介紹,越谷兒童城門口停車位的包月費用確實有交到辦證中心。但是他也表示,包月并不等于專用。“之前確實有劃專用停車位,像一些銀行、商鋪門口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劃分,但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很少批專用車位了。現在所說的包月是指在包月期間,門前道路上的停車位可以免費停車,但并不是說這個停車位就是你的,與專用停車位不是一個概念。在停車位空著的情況下,其他人也可以使用該停車位。”
市政設施管理科的科長徐遠征也明確告訴記者,越谷兒童車用地鎖占用停車位的行為并不合法。“這里屬于公共場所,怎么可以私自安裝地鎖占用車位?具體還需要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執法。”
對此,臺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椒江分局表示會進一步核實處理。
原標題: 用地鎖鎖走了5個公共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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