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店經營的商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有些商品卻不能在網上銷售。日前,樂清一對夫妻因為在淘寶網店賣香煙被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丈夫梁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妻子趙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
梁某和趙某是樂清虹橋人,30多歲。幾年前,夫妻倆以妻子趙某的名義注冊了一家網店,經營溫州特產、皮鞋和化妝品等商品。梁某的母親在當地開便利店,辦理了煙草專賣許可證,平時散賣一些香煙,偶爾會有些庫存。后來,梁某開始把香煙掛到網店出售,如果有人下單,就從其母親店里拿貨。
后來,見網店生意不錯,梁某又從其他便利店收購香煙,供貨給網絡客戶。而妻子趙某偶爾幫助其接電話和改價格。去年12月,梁某、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樂清法院認為,梁某、趙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經營罪,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根據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了持有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和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在國家煙草專賣局的內部網交易平臺上進行的煙草交易行為外,其他網絡售煙行為都是違法的。
原標題: 夫妻檔網店賣香煙 非法經營雙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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