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已經五年,近日,有關低價藥的政策被視為對現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否定。有關專家指出,我國現行的基本藥物制度與國家不接軌,與其他藥物區別不明顯,已經名存實亡。
與國際并不接軌
據長期從事醫藥衛生政策研究的北大縱橫管理咨詢集團合伙人王宏志介紹,我國的基本藥物制度同其他國家有較大差異。
簡單講,基本藥物制度多被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采用,而發達國家一般也采用形式各異的國家藥物政策。
國際上的基本藥物制度通常有獨立的籌資體系,往往通過財政撥款、捐贈等籌集資金,藥品免費使用,具有福利性質,非洲一些國家以及亞洲的泰國、印度等采用這樣的政策。
發達國家的藥物政策往往通過醫療保險籌資,藥品由醫保按比例報銷,患者要自付一定比例的藥費,但針對特殊人群則可能免除患者自付部分,患者免費獲得藥品。比如澳大利亞的藥品福利計劃(PBS)規定當特定患者一年的藥品開支超過一定金額后,在此后的12個月內則免費獲得PBS藥品無需支付費用,通常退伍軍人、老年人、殘障人士、低收入群體等可以獲得上述資格。
我國雖然建立了基本藥物目錄,但既沒有實行常用藥物的免費供應,也沒有實行長期用藥的全額報銷。中國的基本藥物制度以“零差率”、“集中采購”和“報銷比例明顯提高”等為特點,但鑒于籌資水平有限,農村地區居民基本藥物實際報銷比例并不高,又由于農村人口大量異地就業居住、而新農合尚無法實現異地結算,基本藥物有限的“福利”也被大打折扣。
與其他藥物差別少
現行的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實施近5年,隨時間推移基本藥物與其他藥品的差異卻在逐漸縮小。記者調查發現,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越來越相似,擴容后的基本藥物目錄包含520種藥物,而2009版醫保甲類藥品目錄也只有503種藥物。記者還發現我國基本藥物制度沒有獨立的籌資體系,與醫保目錄藥品相同均依賴各類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籌集資金,如果未來實現“三保合一”,基本藥物和醫保用藥的籌資將完全相同。
調查中有專家向記者反映,實行醫療機構藥品“零加成”本是基本藥物制度的標志,然而正在推進的公立醫院改革也同樣采用“零加成”政策,基本藥物與其他藥物對醫院的補償機制也將趨同。
王宏志說:“不難發現,我國的基本藥物制度與國際上的基本藥物制度有較大的差別,而五年來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越來越趨同,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名存實亡。”
此外,由于基本藥物制度名不副實,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雙信封招標采購就只能適得其反了。我國的基本藥物采購借鑒了起源于印度的“雙信封招標”方式,以省為單位、單一貨源和價低者得等做法使生產企業價格競爭加劇,形成了“一個買方對眾多賣方”的買方壟斷局面,買方具備了超常議價能力,又由于基本藥物沒有獨立籌資體系,拖欠貨款現象比較嚴重,價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回款又無保障,生產企業供貨不及時甚至停產就不足為奇了。應當說名不副實的基本藥物制度和不合理的采購政策加重了藥品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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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與國際不接軌 專家稱基本藥物制度已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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