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約束官員應警惕“禁令依賴癥”
“領導干部不準用公款或私款出入歌舞廳、夜總會。”日前,廣州市紀委首次發文明確規定,領導干部不得將公車停放在高爾夫球場、歌舞廳、夜總會等場所,不得出入私人會所和歌舞廳、夜總會,嚴禁領導干部與私企老板勾肩搭背等。
廣州的“十個嚴禁”有兩個特點,一個是“全”,據稱是系統梳理、融匯了近幾年來中央、省、市針對領導干部作風監督方面的“不準”“禁令”后,綜合提煉形成的;另一個特點是“嚴”,自掏腰包去歌舞廳、夜總會等娛樂場所也不行,以后官員想帶家人去KTV唱歌恐怕是奢念了。
輿論對此褒貶不一。有人說,對手握公權的領導干部嚴一些有利無害,能從源頭上防止其犯錯誤,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當前對官員的誘惑太多太大了,“被迫受賄”也不只是笑話。反對者認為,“十個嚴禁”終究是“花架子”,難免中看不中用,類似例子俯首即是。況且,官員自費去歌舞廳都被禁止有點不近人情,畢竟官員有血有肉,而不是苦行僧。
輿論的復雜態度折射出地方禁令在社會中的尷尬處境。一方面,八項規定以來,中央禁令頻出,效果立竿見影,政風為之一新,讓人期待;但另一方面,盡管禁令高懸、處處高壓,但頂風作案者大有人在,一定程度上稀釋了禁令的威信。此背景下,地方版的“十個不準”“十個嚴禁”等禁令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和中央禁令相比,地方禁令多數“看起來很美”,甚至讓人“審美疲勞”。
縱觀地方禁令,多數是重復黨紀國法、重申中央禁令而已,基本都是正確的廢話,比如“嚴禁以權謀私”“嚴禁公款吃喝”“不準公車私用”等。給人的感覺是,地方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不是切實貫徹法律法規及中央禁令,而是根據政治需要制定出一些貌似更新更嚴的規定,至于管不管用倒在其次。致力并滿足于制定禁令,并把禁令本身當做政績,這就是值得警惕的“禁令依賴癥”。
廣州的“十個嚴禁”也難逃窠臼,一些說法貌似“高大上”,其實也是重復常識,所謂“最全面”只是自夸而已,再全能全過中央的十幾條禁令嗎?另外,禁止官員自費去娛樂場所的規定也被質疑“過猶不及”,其效果難以讓人樂觀。說到底,禁令依賴不是一種真正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須警惕。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