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杭州3月25日訊今天上午,臺州臨海市的馮先生向本網報料熱線0571-85311890投訴說,他所購買的臨海市銀泰城商鋪的開發商涉嫌欺詐業主,將原本承諾的地下停車位當作商鋪出售。
業主:合同注明“地下0層”,但開發商卻出售地下商鋪
馮先生稱,他們去年8月份與銀泰城所簽的合同里明確注明“地上三層,地下0層”,當時銀泰城開發商只是說地下是停車位,并未說除了停車位之外有丙類倉庫。今年3月的時候,他們忽然發現,在銀泰城的宣傳廣告中多了一個“地下數碼商街”,將原本承諾的地下停車位當作商鋪出售。
馮先生說,自2013年銀泰售樓部成立以來,銷售人員對全部業主說一至三層為步行環廊商街,地下全部為車位,并且在打出的宣傳廣告中標注得非常明確、清晰。
2013年8月,業主們與銀泰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的第三條約定“地上層為3,地下層為0“,即合同非常明確地下根本沒有商鋪、根本沒有丙類庫房。然而在業主與銀泰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2014年2月,銀泰售樓部又出了一份新的廣告宣傳圖,地下為數碼商街,一至三層為步行環廊商街,兩個都為可售部分。
馮先生稱,2014年3月1日,銀泰公司群發短信“臨海銀泰城地下環廊商街今天開始5萬抵10萬”,業主們才發現銀泰公司要把我們的地下車位改成地下環廊商街出售了,這嚴重侵害了我們業主的合法權益。
“首先他們在簽合同時并沒有告訴我們有丙類倉庫,這就是欺騙我們業主;其次,丙類倉庫是不允許作為商鋪的,可他們還這樣宣傳,這就是欺詐行為”馮先生說。
開發商:廣告宣傳存在爭議,但是并不存在欺詐事實
針對此事,浙江在線記者聯系到當地銀泰城銷售部經理董象,他說其實這些業主投訴“地下車位改建成地下商鋪及電梯方向改變”并不是事實,銀泰城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承諾的停車位一直都在,一個都沒有少。不過,雖然當初說車位主要在地下,但從未說過只有停車位。
董經理說,銀泰公司進行地下室的銷售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因為業主強烈反對,已經暫時中止了此項銷售,而且迄今為止并未與任何人簽訂地下室的銷售合同。
而且,丙類庫房只是消防上的分類,并未明確規定能否做為商業用途。同時,銀泰城方面一直是按照原本的規劃設計來進行施工建造,并未隨意改建,以后也將嚴格按照丙類庫房進行宣傳。
董經理說,在公司的包裝宣傳確實出現了失誤,但是了解到業主反對態度時,公司當即中止對此的宣傳和銷售,而且事實上也一套未簽,并未給業主造成實際損失,所以不能說是欺詐。
針對業主反映的合同問題,他回應說,銀泰城項目已經于去年7月18日拿到了商業預售資格證,之所以合同中出現“地下0層”的條款其實是理解上的偏差,應該理解成地下沒有完全商業性質的商鋪。如果單純從字面上理解,那應該連地下停車場都是沒有的,所以揪住這一點來否定合同是不合理的。
至于能否辦理產權證,銀泰公司已經跟政府相關部門溝通過,對此條款做出相應的補充說明,此條款不會對后期辦證產生任何影響。
政府部門:丙類庫房絕對不能改做商鋪
浙江在線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發現,所謂“丙類廠房(庫房)”是火災危險性分類中的一種,如果廠房生產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如下:(1)閃點大于等于60℃的液體;(2)可燃固體,則該廠房火災危險性為丙類廠房。
而針對此事,浙江在線記者也聯系到臨海市建設規劃局分管規劃的負責人楊博衛,他說,銀泰城的地下丙類庫房按照相關法規,只能作為庫房,絕對不能改作商鋪。
同時他還表示,等到銀泰城竣工之后,建設部門還將對該建筑進行嚴格的核查,確保其符合按照原本設計規劃。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