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后市民有望和垃圾短信說拜拜
代開商業發票、新樓盤促銷、商場節慶活動、移民中介、老中醫專治不孕不育……
自從手機普及以來,我們就被各式各樣的廣告短信和電話所包圍,而這中間夾雜著的虛假廣告和詐騙信息,更是讓人防不勝防。但是今后,這些“神煩”的垃圾廣告們,或將得到有效控制。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草案》中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市民期待新《廣告法》
但擔憂新法執行問題
“剛報完公務員考試第二天,手機就沒歇著了,打開一看,滿滿一排都是公務員培訓機構的廣告。”家住黃巖的陳小滿說,有時候她的手機半夜也能收到幾條廣告。
“根據以往的經驗,大凡剛剛做了什么事情,就會有相關的廣告上門。”陳小滿說,這就像是有人在盯著她的一舉一動,讓她很不舒服。
椒江的陶女士因為辦過不少消費場所的會員卡,所以她經常會收到各種廣告信息。“很多我沒有消費過的地方也會發短信來,有些信息會被短信過濾軟件屏蔽掉,但是我擔心有些有用的信息也被過濾,所以還是會一個個翻開再看看,煩啊!”陶女士說。
此外,還有些市民表示,走到有些固定區域的時候也能收到跟周邊產業相關的廣告短信。“每次我走到路橋的富仕廣場就會收到麻將機的廣告,而走到另外一個婚紗店聚集的地方,會收到婚紗廣告。這么精準的區域投放,跟運營商估計也有關系。”路橋的林女士說。
不少市民在得知《草案》將會對手機廣告短信進行規范后,都表示很期待。但是也有人擔憂,《草案》中的細則規定到了具體執行的時候,是否會遭遇執行難的問題。
律師認為,好法仍需有明確的監管部門和細則做保障
對于市民的擔憂,浙江魯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高遠認為,新法出臺必然要面臨執行力問題。不過凡事都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只要立法的方向是正確的,那么這法律仍然值得贊揚。
“法律確立了一個正確的標準,拿短信廣告為例,無論《草案》能否杜絕短信廣告、電話廣告的行為出現,但至少確定了在未得到機主同意的情況下,短信廣告是違法的。”韓高遠說,保障《草案》順利實施的首要環節就是確立合格的監管部門。
“我們收到垃圾短信的普遍反映是一笑置之,在接二連三收到時會不勝其煩,而不是選擇去投訴。因為我們不清楚這個如何投訴,向誰投訴,電信運營商、公安部門、工商部門,都不具備處理的權利和義務。”韓高遠說,在有關單位進行監督后,還需明確具體的處理方法,“如發送多少短信要進行多少處罰,因為短信造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又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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