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將“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確為“共有產權性質”,業內稱該調整意義重大,同時未來還會有相關政策微調。
日前閉幕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進一步對自住型商品房概念進行明確,將“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確為“共有產權性質”。為此,有業內分析稱,自住房的共有產權性質實際是不完全產權,是私人所有權被控制的一種“產權制度”,但是具體“共有產權性質”的指代范圍還有待明確,未來自住房相關政策會有相應的調整。
北京自住房“共有產權性質”范圍待明確
日前,備受關注的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又傳來新的消息,1月22日閉幕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將“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確為“共有產權性質”。
昨天,《新京報》引述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觀點稱,自住房和共有產權二者的含義是一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對自住房產權性質的進一步明確。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長陳剛在會議期間表示,支持房地產市場中端群體的需求,購房人沒有經濟能力購房,可以由政府給予支持,再上市交易時根據產權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
那么,應該如何理解自住型商品房的“共有產權”性質?為此,亞豪機構市場總監郭毅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表示,目前“共有產權”的概念、范圍、執行等方面都未做明確。關于提到的“共有產權”,究竟是房屋增值收益部分,購房者與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享有,還是指將來自住房會在產權證上明確政府占比多少,或者購房者占比多少?目前這些都沒有明確的內容表述。
北京石龍經濟開發區開發有限公司總監王洪福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表示:“共有產權實際上是不完全產權。因為共有過程產權人對所有權的責任是不對等的,實質是私人所有權被控制的一種‘產權制度’,或者說是對市場交易的時間、方式的一種管理方式。”
但是,目前這只是一個概念,具體指代范圍和執行方式等還有待明確,“我覺得還會有后續的政策出來。”王洪福說。另外,《北京青年報》今天的報道也提到,自住商品房“產權共有“意義重大,隨著自住房“共有產權”性質的明確,預計未來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會有相應的微調。
北京目前已推出自住房用地項目33個
自去年低“京七條”要求加大自住型商品房用地供應以來,自住型商品房吸引了眾多購房者及業內關注的目光,同時也帶動了北京土地市場的集中成交。
據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網站及相關機構統計數據顯示,截止1月20日海淀上莊項目地塊掛牌,從2013年北京推出第一塊自住房地塊開始,入市即預期入市自住房地塊已經達到33個。同時,首個開始申購的自住型商品房項目恒大御景灣,市場關注熱度極高,申購戶數達到約14.8萬。
為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今明兩年全北京將保證7萬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后續項目將陸續上市,購房人應結合自身實際需求,結合項目區位、價格、套型等理性選擇申購項目,不必每個項目均嘗試申購。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以上33個項目分布于北京的朝陽、海淀、通州、順義、門頭溝等11個區域,預計可供應自住房達到4.4萬套。按照北京2013年成交普通商品房合計8萬套計算,4萬套自住房將達到市場成交的50%,這種短期入市沖擊下,北京樓市在2014年將出現明顯的供應增加,特別是中低端供應缺口將明顯緩解。
業內對自住房控房價作用觀點不一
去年10月份,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從七方面明確了自住型商品房的建設和銷售意見,簡稱“京七條”。該意見明確提出,到2014年底要完成7萬套自住型商品房用地供應。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以90平米以下為主;銷售均價原則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價格低30%左右的水平確定。購買此類住房后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財政。
“京七條”出臺后,自住型商品房對市場供應,尤其是對房價的影響議論頗多。對此,中國指數研究院向本網提供的資料顯示,由于政策規定自住型商品住宅將比周邊的商品房價格低三成,必然會對周邊的房價產生拉低作用,而其在商品房市場占比的逐漸提高,也必然會對整體房價產生抑制過快上漲的作用。
張大偉認為,大部分土地供應自住房后,限價政策可能逐漸降低對市場的約束,整體2014年北京價格走勢將放緩。
雖然如此,業內對自住房可拉低市場房價的觀點并不統一。王洪福認為:“未來高房價這個市場問題是難以解決的,如果大量保障性住房、自主型商品房、公租房成為供應主體,高房價也會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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