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理財產品現"零息過節" 提醒:避開"期限時點"
銀行為了完成自身的存貸比考核,紛紛打出“收益牌”,以吸引儲戶資金。2013年年末,30天左右期的超短期銀行理財產品最走俏,其6%~7%的預期年化收益受到投資者追捧。不過,據記者觀察,這類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其實沒有那么高,投資期限方面埋藏的貓膩令投資者的實際收益大打折扣。
理財產品
申購期和清算期無利息
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12月,3個月以內期限銀行理財產品的市場占比最大,達60%。而其中,30天至40天期產品的發行量最多,預期年化收益也水漲船高,就連四大行也將此類產品的收益上調在6%以上。但是,春節將至,銀行卻不打算讓投資者持“紅包”過年。
實際上,某些銀行在宣傳理財產品時,往往強調年化收益率,而忽視告知投資者申購期和清算期的利息計算。理財產品的買賣過程包括申購期、產品期、清算期,而資金在申購期和清算期的兩個階段是沒有利息的。
以某銀行發行的35天理財產品為例,10萬元客戶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3%。產品申購期為5天,產品期為35天,清算期通常為3個工作日左右。在產品申購期及清算期期間,不計入利息日,銀行實際占用投資者資金共43天,實際收益被攤薄。然而,若某些商業銀行巧踩“時點”,令產品到期日遇上法定長假,清算日則會繼續順延,銀行兌付期進一步拉長。產品標榜的高收益率,因銀行占用資金的時間過長而大打折扣。
某國有銀行于上個月底發行了一款高凈值客戶專屬個人人民幣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為6.1%。產品說明書指出,其募集期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日,掛鉤標的為黃金,標的觀察日為2014年1月2日北京時間下午2時至1月30日下午2時。不過,這款產品的到期日卻是在2月10日,即較產品運作日延長了10天。
“由于1月31日是正月初一,銀行無法對產品收益進行清算,因此順延。”該銀行網點理財業務員稱。
然而現階段,銀行監管部門還未出臺明確的、對銀行理財產品兌付期天數的規定,所以商業銀行的此番做法未違反相關規定。商業銀行的態度則是,一切按產品說明書中的規定支付利息。
投資須看清
兌付期是否被拉長
記者了解到,出現兌付期拉長的現象,與銀行通過理財資金攬儲有密切關系。銀行理財產品在每月末會出現集中到期的現象,即月末這幾天會有大量理財資金轉化為活期存款,回到銀行表內。通過對兌付期的時間安排,這些資金就能作為存款,幫助銀行通過月末的存貸比考核。另一方面由于該部分資金不用支付利息,節約了資金成本。
目前,已有多位投資者向記者抱怨其理財產品遭遇“零息過春節”。對此,記者建議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前,最好看清理財產品說明書,以避開銀行巧設的“期限時點”。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