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到規定時間也收費,管理員不給發票,收了費卻不負責車輛安全……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沒到時間就強行收費的問題,黃巖單行線停車收費還存在管理員服務不到位、收費不開發票、霸王條款、收費價格過高等各種問題,收費管理比較混亂。
現場
沒到規定時間
照樣要收費
12月19日上午,記者開車來到黃巖城區勞動南路,在附近隨意選了一個停車位停下。這時,一個穿便服的中年女子手里拿著一個儀器,自稱是車位管理員,上前跟記者說,這里停車半小時以上是要收費的。
記者表示了解,并交了10元的停車押金,中年女子便拿機器刷了一張小票據遞了過來。這張票據上半部分注明了停車時間為10點53分,還有停車地點及泊位號等信息,下半部分則是停車收費標準。紙條上注明,服務公司為黃巖雙聯物業有限公司。
在勞動南路走了一圈,記者發現,每10個車位左右,就有1名車位管理員負責,對停到車位上的車輛開出票據,告知收費事項。當3至4輛車同時停車或離開時,管理員就有點忙不過來了。
單行線停車收費非常紅火。據其中一位車位管理員介紹,他們從早上7點到晚上9點半,一天工作近15個小時。不論刮風下雨都要上班,可以供他們休息的時間不多,而且只能在自己帶的小板凳上稍坐片刻。
逛了一圈后,時間到了11點21分,記者開門上車,準備離開。隨后,車位管理員走到車門前,核對了上車時間后,告知記者需要付5元停車費,并開始從錢包里翻找零錢。
“我上車是11點21分,現在是22分,離停車滿半小時不管怎么算都還有1分鐘啊,不是應該免費嗎?”記者問道。
“差1分鐘也要收費的,就是這樣的。”管理員說。
“收費標準是半小時以內免費,憑什么29分鐘要收費?不合理!”記者“據理力爭”。
見記者不肯付費,這名管理人員和旁邊另外一位拿對講機的小領導模樣的人商量了幾句,然后又走了過來,這時已經又過了1分鐘。
“你看下時間,30分鐘已經到了,該交錢了,收你5元停車費。”管理員說。
“如果你們在那兒再商量半個小時,是不是我又要再交2元錢?哪有這樣的道理,應該按照我離開的時間算呀。”記者假裝很生氣的樣子。
見記者始終不愿意交錢,管理員又回到路邊商量了起來,聊了幾句后,又走了過來。
“好了,這次不收錢。給,還你10元,收好。”管理員說。
這樣,記者拿回10元押金,發動車子離開了現場。
問題一
車開走后幾小時,接到收費電話
12月15日下午,家住黃巖城關的沈先生突然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黃巖單行線停車收費管理員,要求沈先生前往交納停車費,如果不交,車輛年檢會通不過。
沈先生很納悶:自己又沒開車出門,怎么突然要交停車費呢?他趕到車庫檢查了一下愛車,發現車窗上有張票據,原來車子確實在單行線上停過。
詢問父親后,沈先生才知道,原來,當天中午,父親開著他的車,到黃巖勞動南路附近一家餐館吃飯,把車停在了單行線停車位上。
“因為我們在路橋做生意,這邊基本沒停過車,我父親根本不知道這里停車收費的情況。當時,車停下以及開走的時候,都沒人告訴他收費的事情,所以他就直接開走了。”沈先生說。
沈先生認為,這是管理員疏于管理,責任并不全在父親這邊。“如果當時停車和開車離開的時候,能有人跟他說,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
雖然,最后沈先生還是去交了15元的停車費,但這種被電話追討停車費的經歷,讓他一直感到很不爽。
問題二
管理員不給發票,金額和票據不符
12月17日上午,黃巖的朱先生前往臺州第一人民醫院體檢。考慮到醫院里面停車不方便,他便把車停在了勞動南路單行線停車位上面。
3個小時后,朱先生做完體檢,便來到了停車處,準備交停車費。“對方看了一下票據,說要交停車費20元,我就把錢遞了過去。”朱先生說,然后他就等著對方給他發票。
因為平時做生意的習慣,朱先生一般消費之后,習慣性地都會索取發票。沒想到,這次拿個發票,卻和管理員吵了起來。“對方堅持不開發票,后來又說機器壞了,開不了發票。”朱先生說。
沒有發票,這錢交得不明不白,朱先生不答應了。“后來我也生氣了,就跟對方說,你不給我開發票,我要到你們領導那投訴。”朱先生說,最后對方無奈之下,只好跑到旁邊的管理員那里開出了發票。
接到發票,朱先生就開車回家了,回到家看了一下發票,朱先生又愣住了。“對方收了我20元停車費,可是發票上金額顯示是19元,這明顯多收了1元錢。”
后來,朱先生對照停車收費標準,算了一下才發現,停車費怎么算都是19元,并非20元。“為緩解道路擁堵問題,停車收費我理解,很多大城市都這樣,但是我只想要消費得明明白白。”朱先生說。
問題三
收費偏高,有霸王條款嫌疑
陳先生是黃巖頭陀鎮人,因為在黃巖城區天長南路附近上班,每天開車到單位是他的必修課。而單位的停車位不足,遠遠滿足不了他和同事們的停車需求。
在單行線沒有實行之前,他都是把車停在單位附近的路上。“現在沒地方停了,我們算了一下,早上7點到晚上9點30分,一整天停下來,總共要交74元。”陳先生說,這個收費在全省范圍內,應該都算比較高了。
“雖然我們也想支持綠色出行,但是不開車工作還是很不方便的。對于我們這些單位就在附近,還有居住在附近的人,停車就成了難事。”陳先生說。
他還認為,停車收費告示牌第三條:本路段僅提供車位,不保管車內財物,損失概不負責,有霸王條款的嫌疑。
“我在這里停車,是要交錢的,屬于消費,你就應該有義務保證我的車輛及財物的安全,其他停車場都是這樣子的。這樣消費者只有交費的義務,沒有財產被保護的權利,怎么看都是霸王條款。”陳先生說。
除此之外,陳先生還認為,黃巖單行線停車收費還存在沒有開價格聽證會就直接實行的問題。“價格是怎么定的,服務公司承包價格多少,收取的錢用于什么等等,這些問題市民都很關心,但至今都沒有公布。”陳先生說。
昨天,記者就上述問題,電話咨詢了負責收費的黃巖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方表示只負責收費,具體管理得問行政執法部門。那么,如何規范單行線停車收費,本報“民情365”將繼續追蹤報道。
鏈接
12月13日,為了暢通便民,讓市民都能有效使用公共資源,黃巖區實施單行線停車收費政策,此次推出的公共停車位604個。其中,一標段位于天長路,共有195個車位;二標段位于勞動路、青年路、橫街路,共有153個車位;三標段位于縣前街(勞動北路—天長北路),共有139個車位;四標段位于北門廣場東側、南側(辦證中心—縣前街),共有117個車位。
這4個標段承包給4個外包公司,由他們派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收費。只要車主把車子停到這幾個標段的停車位內,工作人員會用智能手持pos機打出小票,交給車主。
根據規定,車主在這些停車位上停車不超過30分鐘,是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的。30分鐘至1小時(含),按每車次5元收取;1小時至2小時(含),按每車次每半小時2元加收(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收取);2小時以上按每車次每小時5元加收(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取)。次日按以上標準累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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