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手”網上搭訕→“傳號手”傳送資料→酒托女點酒“宰客”
涉案金額300多萬,涉案地點遍布江浙滬
原標題:43名酒托被判刑法院連審兩日
近日,椒江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酒托團伙詐騙案,涉案43人,涉案金額高達300多萬元,法院連審兩日,最終判決被告人吳某等43人有期徒刑13年至8個月不等。這個酒托詐騙團伙規模龐大,實行公司化經營,內部分工明確,總部設在蘇州。涉案地點遍布江浙滬,受害人數眾多,多為30—40歲年齡段的白領、老板。
詐騙方式較為隱秘
他們的詐騙方式較為隱秘,先由“鍵盤手”在網上冒充年輕女子同男網友搭訕聊天,獲取其個人信息后,通過“傳號手”將資料發送給酒托女。
然后,酒托女約其見面,消費高價酒水。所謂的高價酒水,其實就是廉價國產干紅兌雪碧、冰紅茶后假冒的拉菲、卡斯特等高檔紅酒。一次消費額往往高達二三千至二三萬元,受害者有的自認倒霉,有的報警或求助媒體。
類似報案不止一起
去年4月,椒江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薛先生報案,稱其通過網上婚戀交往平臺認識一個女孩,見面后,女孩帶他到椒江某音樂餐廳消費5600余元,但此后再未聯系,感覺受騙。
警方接警后發現,類似的報案已不止一起,情節類似。去年3月,汪先生通過相親網站掉進酒托陷阱,在椒江某咖啡館消費了2.3萬元,后求助電視媒體曝光追回被騙的2萬多元。汪先生說:“和女孩子約會要面子,加上喝了酒,頭有點昏昏的。買單的時候想看下單子,但那女孩說我來好了。她在包里找了三四秒,我感覺讓女孩子買單不好意思,但沒意識到中間3筆都是5000多元的,所以被騙了。”
對詐騙所得每日結賬
他們自己成立或與他人合作經營酒吧、咖啡吧,酒托女設法將受害人帶至聯系好的咖啡館、餐廳,通過點酒水牟取錢財。作案后,酒托女借故逃離現場。
據悉,酒托女每次帶受害者的消費情況都會報至“傳號手”,后者反饋給“鍵盤手”,“鍵盤手”會向消費場所“核單”,避免酒托女作假或謊報金額。
該酒托詐騙團伙對詐騙所得基本每日結賬,“鍵盤手”獲25%~30%,酒托女獲14%~30%;“傳號手”除了有較高固定工資,另獲2%,余下由老板們按比例分配。
該團伙詐騙金額高達近310萬元。法院判決,情節最重者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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