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跟熟人能聊幾句,碰到陌生人就成了“啞巴”
路橋一女子因說不出“我要結婚”,結婚申請屢次被退回
民政部門:不一定非要開口說,但也要能清楚表達自己意愿
記者 盧星穎
近日,因為男方聾啞說不出“我想結婚”,溫州瑞安兩名殘疾戀人領不了結婚證,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關注。路橋的梁先生看到這條新聞后,給本報新聞熱線88060000打來了電話:“我們村里也有跟這類似的情況,能不能幫一下他們?”
生人面前不說話,結婚申請被屢次退回
梁先生所說的是路橋金清鎮泗水村村民梁素琴。
28歲的梁素琴在3個月前生了個機靈的大胖小子,全家人都高興壞了。但是沒多久家人又犯了愁:梁素琴和丈夫的結婚證一直辦不下來,孩子要怎么才能落戶呢?“沒有戶口,就辦不了農醫保,將來也上不了學,咋整。”
原來,從去年11月份開始,家里人就開始張羅梁素琴結婚登記的事情。但是由于梁素琴“怕生”,在陌生人面前打死也不開口說話,就算是親友多次組團陪伴她去民政局,她還是說不出“我要結婚”,沒辦法,登記的申請被一次次退了回來。
“民政部門那邊說她不開口就不能辦,這可讓我們愁死了。”梁華鐘是泗水村的文書,平時大大小小的事都經他手,對梁素琴的事也知道個“七七八八”。
“小時候,我們都是在一起上學的,那個時候她就不怎么說話,但是跟家里人或者熟的人還是能交流的。”梁素琴家里條件不好,上了一年學后就沒再讀書了,“被接回家后,她整天悶在家里。到后來她跟陌生人就不會說話了。”
不結婚小孩就沒有戶口,也上不了學
“那是讓她奶奶給關的。”應彩麗是梁素琴的鄰居,她說梁素琴是抱養到梁家的,“從小奶奶比較寶貝她,都把她關在家里不讓跟外人接觸。一個長期不跟外界接觸的人跟普通人肯定會有點不一樣。”
不過,應彩麗覺得梁素琴的智商應該是沒問題的,因為她常常在家里算賬。
梁素琴的父親梁于春是個地道的農民,文化程度低,很多事情辦不來就找應彩麗幫忙。
今年以來,應彩麗陪著梁素琴往婚姻登記處跑了兩趟,好說歹說還是沒能把結婚證辦下來。“對方說她不說話也不寫字,沒辦法確定她真的想結婚。”
為了證明梁素琴不是不會說話,梁于春找到村里,開了張證明交到婚姻登記處,但對方還是“不肯答應”。
“看他們家挺難的,她父親都60多歲了還每天起早貪黑養豬、種地、幫工,就為養這個家。好不容易有了孫子了,卻沒有戶口。”應彩麗說。
民政部門:“清楚表達自己意愿”是為保障婚姻自由
昨天,記者就梁素琴的情況,聯系了路橋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根據《婚姻法》規定,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予以登記結婚。從她的情況看來,我們無法辨認她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所以我們建議她去醫院檢查一下,開個證明過來。”路橋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張華云說。
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公共事務處工作人員表示,在遵循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只要是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愿,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殘疾人群都可以結婚登記。而清楚表達自己意愿的途徑是多樣的,如言語表達、筆談以及尋求他人輔助的方式。
“像一些聾啞人群,他們無法開口說話,可以通過與婚姻登記員當面筆談的形式,筆談的內容將由當事人按手印并歸檔。不能說話也不會寫字的,可以尋求手語老師或者其他可以溝通的第三方協助。”
一些較難辨認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政部門會建議他們去醫院做個檢查,再由法院進行司法鑒定,最終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婚姻自由的權利,因為目前讓婚姻登記處對前來登記的男女雙方進行實地調查還有點困難。”
“通過醫院等第三方來證明當事人是自愿結婚且知道結婚應履行的責任,也是出于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考慮,避免買賣婚姻、騙婚或被脅迫結婚的現象存在。”工作人員希望這種考慮不要被“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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