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一段欺凌視頻在網絡瘋傳,視頻里,14歲少女徐某被4個未成年女孩圍毆,拳打腳踢、扇耳光,甚至被逼磕頭道歉。不少網友看過后,紛紛譴責“太過分了”。
事情就發生在黃巖。近日,黃巖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未成年人欺凌案件進行宣判,拍視頻的女孩鄭某獲刑10個月。
去年,14歲的黃巖女孩徐某在網絡上認識了鄭某。之后,兩人有過一面之緣。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只因為一頓龍蝦。
鄭某也是黃巖人,她的朋友圈里,還有崔某、黃某、吳某。去年5月26日,這4個女孩想讓徐某請客吃龍蝦,徐某一直沒答應,令她們很不爽,商量著要將徐某約出來打一頓。
當天,4人在黃巖一家奶茶店找到徐某,在店內對其毆打,后又將徐某帶至黃巖某小區一幢樓的平頂上,以拳打腳踢、打耳光、逼磕頭道歉等方式再次毆打徐某,并由鄭某拍攝毆打過程的視頻。隨后,該視頻被上傳至互聯網并被大量轉發點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事后,鄭某等人還言語威脅徐某:如果敢報警,自己是未成年人,大不了進派出所關幾天,出來后繼續找徐某的麻煩。
逞一時威風后,鄭某也沒有囂張多久。欺凌視頻很快引起了公安的注意,警方當即展開調查并予以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即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黃巖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楊法官介紹。
經鑒定,在受到侵害后,14周歲的被害人徐某身體損傷雖未達到輕微傷的程度,但該欺凌視頻在互聯網大量轉發后,不僅是對徐某的第二次傷害,更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法條中“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情形。鄭某在犯罪時雖系未成年人,但她年滿16周歲即應當負刑事責任。
最終,鄭某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黃巖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認為鄭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與她一起實施暴力欺凌的崔某等三人因未滿16周歲未被檢察機關刑事起訴,但同樣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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