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2月26日訊(浙江在線通訊員 王晶晶)“我是來自首的,我不逃了。”
今年3月2日下午,隱姓埋名潛逃十四年的逃犯姜某終于被溫嶺市公安局民警從湖北省宣恩縣押回,近30起涉案總價值20余萬元的盜竊、搶劫系列案件終于結案。近日,姜某已被溫嶺市公安局移送起訴。
2004年1月17日凌晨,姜某與羅甲、羅乙等四人蓄謀行竊,于是五人結伙來到溫嶺市大溪鎮山市一電機廠,撬窗進入廠內準備盜竊。
不料還沒得手卻驚醒了廠長夫婦,膽大包天的他們非但沒有逃跑,反倒將廠長夫婦蒙眼堵嘴,用塑料帶捆綁了起來,并威脅廠長夫婦要是敢亂動就會挨揍。
五人在廠房辦公室內劫取人民幣16萬余元現金、2部手機、一條中華香煙等物后逃竄至廠房附近的山上分贓,姜某分到了1萬5千元,隨后五人便作鳥獸散。
案發后不久,羅甲、羅乙等四人相繼被抓捕歸案,只剩姜某還畏罪潛逃,于是姜某被公安機關列為逃犯。
之前,姜某還曾在2003年至2004年初在溫州樂清市伙同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交叉作案,涉嫌入室盜竊、持刀持械搶劫案件近30余起。
手機、現金、電腦、黃金項鏈戒指、酒、鴨子……無一逃出他們的魔爪。
偽裝、反偵察使得他們多次僥幸逃過警方的抓捕,他們曾一度為自己的高明沾沾自喜。但高興沒多久,隨著同伙一個個因被捕,姜某也開始惶恐有一天會輪到自己。
之后的十余年,姜某四處流竄,從浙江到江蘇、廣州,他只能輾轉于些小工廠做散工,不敢在一個地方待久,不敢說自己的真實名字,更不敢回老家面對父母,看到穿警服的便躲得遠遠的。
但溫嶺警方一直未放棄對姜某的抓捕和勸投工作,民警曾遠赴姜某湖北家中,向姜某家屬宣講身邊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的案例,爭取姜某家屬的配合。今年2月底,姜某在父母的規勸下,終于決定自首。
面對大溪派出所民警的訊問,他坦承表示“早該來自首的,多年在外不能回家見不到父母,犯了這么多事逃下去不是辦法,還是要承擔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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