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不動產登記中因非人為因素導致的過失、過錯,我們可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現在有了新的保險制度,這些都被列入責任保險范圍,免除了我們的后顧之憂,也可以更加安心地上班了……”2月5日,一項新制度的實行,讓三門縣從事不動產登記的工作人員們不禁長舒了一口氣。
原來,當天,三門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門縣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門支公司三方共同簽訂《三門縣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保險合同》,這意味著三門縣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實行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制度。
據了解,近年來,全國范圍內因不動產登記引發的行政案件時有發生,這也導致了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賠償風險逐漸增大,而不動產登記事項涉及的財產價值較高,賠償金額動輒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為此,該縣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充分借鑒多方經驗,建立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制度,進一步推進不動產登記工作改革,在有效降低登記風險的基礎上,提高不動產登記公信力,跑出三門“加速度”。
2017年全縣辦理不動產登記3.8萬件,全年接待辦件群眾7.6萬人次以上;從“房地合一”到海域使用權合并、林權合并等,一項項新的內容不斷被納入不動產登記范圍……不動產登記業務改革更新快、基礎數據量大、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原因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受理、審核等環節容易出錯,增大了登記賠償風險,也為一線登記工作人員帶來更多壓力。
而該保險制度的建立,將成為該縣防范和降低登記風險的“法寶”。“雖然合同中,我們選擇了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費到賬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能有效保障今年2月至2019年2月保險期內存在的風險。但同時,2012年1月至本保單生效前這個時間段內也屬于責任保險追溯期范圍,且登記機構及該機構的所有從業人員均為被保險人。”該縣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主任林遠龍介紹道。
與此同時,該制度還包含了特別約定、保險責任的認定、賠償限額的設定等方面內容。其中在賠償限額的設定上,與該縣實際相結合,單次事故的賠償限額設置為100萬元人民幣,年累計賠償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
“此次實行不動產登記保險制度是我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又一項制度創新,它能有效降低不動產登記工作中的登記風險,以最少的成本來保護國家和個人的利益,為不動產登記工作系上‘安全帶’。”該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包正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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