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三門男子陳康民(化名)來說,婚姻之路著實有點悲催:年紀輕輕被婚姻套牢,結婚六年,才知道妻子比自己整整大了14歲。
他這個不走尋常路的妻子,當年是以侄女的身份跟他談戀愛。登記時,也是拿著侄女的身份證登記的。前年干脆離家出走,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無奈之下,陳康民狀告民政局,請求撤銷婚姻登記。日前,三門法院審結了該起行政撤銷案件,判令民政局依法撤銷婚姻登記行為。陳康民終于恢復了單身。
24歲那年結婚當了爹
今年34歲的陳康民,出生在三門農村。高中畢業(yè)后,和很多想改變生活的年輕人一樣,去了寧波打工。
2006年秋天,陳康民認識了老家安徽的孫小麗(化名)。那年,陳康民23歲,孫小麗說自己也是23歲,比他小幾個月。兩人相談甚歡,開始談戀愛,關系也趨于穩(wěn)定。
2007年8月,陳康民和挺著大肚子的孫小麗,在三門民政局辦理了登記結婚。當年11月,女兒出生。
遷戶口時發(fā)現(xiàn)
妻子比自己大了整整14歲
本以為領了紅本本,有了愛情結晶后,兩人的感情會更加堅固,家庭生活更加美滿,但婚姻生活并非想象中那么順利。那份因為新生命帶來的喜悅,很快過去了,日子是一地雞毛。
兩人經常吵架,感情越來越糟,2011年,孫小麗干脆離家出走了。
2013年春節(jié)前,陳康民好不容易將孫小麗找了回來。兩人約定,為了女兒,好好過日子。
為了讓孫小麗更有歸屬感,陳康民決定將她的戶口遷到三門。只是遷戶口的事,簡直像原子彈,將陳康民炸懵了。
在派出所,他知道了一個驚天的“秘密”。跟他一起生活了好幾年,他女兒的媽媽,并不叫“孫小麗”,而是叫“孫春花”(化名),也不是比自己小兩個月,而是整整比自己大了14歲。
法院判決婚姻無效
這個“孫小麗”又是誰?原來她是孫春花的侄女。
在派出所民警的質詢下,孫春花無奈道出了實情,她真心喜歡陳康民,心里明白對方要是知道自己比他大14歲,兩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于是,一開始就冒用了侄女的身份。結婚時,也拿了侄女的身份證去登記的。
在知道真相后,一開始陳康民是非常氣憤妻子的隱瞞行為,但想想這么多年的感情基礎,關鍵是女兒,最后他選擇了原諒:不管你是孫小麗,還是孫春花,只要愿意好好過日子,既往不咎。
但相敬如賓的日子,沒過多久,生活又進入原來的模式:無休止的爭吵,冷戰(zhàn)。前年春天,孫春花又離家出走了,之后一直杳無音信。
這回,陳康民真的是心灰意冷了。無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孫春花是假冒他人身份辦理婚姻登記,法院無法以離婚糾紛受理。
今年4月,他一紙訴狀將民政局告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依法撤銷婚姻登記。幾天前,法院判決出來了,撤銷民政局對原告陳康民與“孫小麗”作出的婚姻登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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