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7月26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趙云)最近,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熱播。電視中,全職太太羅子君因丈夫陳俊生婚內出軌,面臨離婚。

為了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她找了一份工作,以證明自己能自立。最后,法院將撫養權判給了羅子君,她還得到了房產,陳俊生還要給她撫養費。

現實中,羅子君也會有這樣的勝算嗎?
近日,有幾名市民向溫嶺日報小虎隊律師團咨詢。我們來問問浙江左源律師事務所王貝貝律師:電視劇里的情節,靠譜嗎?

撫養權問題
撫養權問題上,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一,當然要看經濟方面,羅子君離婚前是家庭主婦,無任何的經濟來源,離婚時雖找了一份工作,但無法與年薪150萬元的陳俊生相提并論,從這方面看,羅子君處于劣勢。

第二要看平時孩子主要由誰帶,由于陳俊生平時上班較忙,都是有羅子君來照顧孩子的飲食起居,因此羅子君比較熟悉孩子的習性。這方面,羅子君處于優勢。

一般從司法實踐來看,不是說誰經濟優越孩子就應該由誰來撫養,經濟方面只是考慮的一方面,但并不完全是決定性因素。因此,法院最后將撫養權判給羅子君,也是合理的。
財產分割問題
財產分割問題方面,從劇情上看,他們在婚姻存續期間有一套房子、一輛寶馬轎車。分割時,應一人一半。
從表面來看,羅子君得到了房子,陳俊生得到了轎車,兩者的價值相差太多。但是,以陳俊生的150萬元年薪來看,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不僅是房子和車子。
因此,全面一點的理解是,羅子君分到了房子,而陳俊生分到了車子及其他(例如向羅子君置換的小套房子的錢)。陳俊生婚內出軌,系過錯方,根據法律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還可要求賠償損失,但司法實踐中很少。


夫妻離婚時,還有個經濟補助的概念,即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上給予適當幫助。但是,此劇中不存在這個情況,陳俊生給羅子君的錢,是兒子的撫養費。
王貝貝律師
婚姻更像法律上的合伙關系。女人要獨立,一定要有自己的事業和圈子;婚姻是夫妻雙方要一起成長進步,不斷加碼的過程,如果一方跟不上另一方的節奏,或者沒有砝碼了,婚姻就容易出事情。
最后默默送上賀涵對子君的幾句忠告: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